证券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16-028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增加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25日(星期三)下午14:3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5、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5月24日—2016年5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
25日(星期三)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24日(星期二)下午 15:00 至2016
年5月25日(星期三)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主持人:董事长陈利浩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3人,
代表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70,473,9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28.8496%。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70,412,47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8392%。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1,5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04%。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外,下同)共9
人,代表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8,076,24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率为4.7514%。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
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70,414,279 股 , 占 出 席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650%;反对59,700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0%;弃权0
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28,016,543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的99.7874%;反对59,7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的0.2126%;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70,414,279 股 , 占 出 席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650%;反对59,700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0%;弃权0
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28,016,543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的99.7874%;反对59,7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的0.2126%;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70,414,279 股 , 占 出 席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650%;反对59,700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0%;弃权0
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28,016,543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的99.7874%;反对59,7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的0.2126%;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70,414,279 股 , 占 出 席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650%;反对59,700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0%;弃权0
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28,016,543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的99.7874%;反对59,7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的0.2126%;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70,414,279 股 , 占 出 席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650%;反对59,700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0%;弃权0
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28,016,543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的99.7874%;反对59,7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的0.2126%;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70,414,279 股 , 占 出 席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650%;反对59,700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0%;弃权0
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28,016,543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的99.7874%;反对59,7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的0.2126%;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预计的议案》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81,393,341 股 , 占 出 席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267%;反对59,700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3%;弃权0
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11,362,776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 的 99.4773 % ; 反 对 59,70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522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关联股东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吉林
省电力有限公司回避本项议案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向万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70,414,279 股 , 占 出 席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650%;反对59,700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0%;弃权0
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28,016,543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的99.7874%;反对59,7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的0.2126%;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易朝蓬、戚文遗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暨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
集和出席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对议
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