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五互联: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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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三五互联 公告编号:2016-51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厦门三五互联移动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五通讯”)系厦门三五互

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五互联”)控股子公司,该公司

注册资本 385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龚少晖,该公司股权结构为:公司持股 35.79%;

丁建生持股 29.12%;张庆佳持股 31.58%;陈俊儒持股 3.51%。

公司拟将持有三五通讯 35.79%股权以人民币 35.79 万元的价格协议转让给

张威能。股权转让后,公司将不再持有三五通讯股份。

2、关联关系说明:张威能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无需经过其他部门批准,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张威能先生,男,中国国籍,34 岁,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1 年毕业于漳

州大学电子工程专业(专科);2015 年毕业于集美大学市场营销专业(本科)。

2005-2011 年就职于厦门敏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客服总监;2011-2012 年就职于

厦门睿诚汇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市场部副经理;2012 年 10 月至今就职于厦门三

五互联移动通讯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管理部总监及运营部总监。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厦门三五互联移动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号:350298200014688

法定代表人:龚少晖

注册资本:人民币 3850 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 385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1、移动通讯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2、计

算机软件、硬件及其他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及技术转让;

3、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

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三五通讯股权结构如下表: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三五互联 35.79%

丁建生 29.12%

陈俊儒 3.51%

张庆佳 31.58%

三五通讯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

2015 年度 2016 年(1 月-3 月)

(未经审计)

总资产(万元) 573 401

负债总额(万元) 1033 995

净资产(万元) -460 -594

应收款项总额(万元) 307 148

营业收入(万元) 1828 17

营业利润(万元) -937 -131

净利润(万元) -938 -13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548 -35

净额(万元)

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也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

仲裁事项,未被司法机关采取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交易标的属于优先股,其

他股东不存在优先受让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股东及持股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张威能 35.79%

丁建生 29.12%

陈俊儒 3.51%

张庆佳 31.58%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由于三五通讯持续亏损,净资产为负数,经营困难,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

按照每1%股权人民币1万元进行作价,公司将三五通讯35.79%的股权以转让价格

为人民币35.79万元转让给张威能,作价方式合理。股权转让后三五通讯的注册

资本3850万元不变。

本次公司股权转让价格合理,反映了标的公司的股权价值,同时鉴于三五通

讯与公司目前主营业务关联度不高,持续亏损,考虑以上因素,根据公司发展战

略和投资规划,公司转让三五通讯股权,为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带来正

面影响。该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拟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以下均指“三五互联”)同意将所持有厦门三五互联移动通讯

科技有限公司 35.79%的股权以 35.79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以下均

指“张威能”),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和条件购买该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将转让费 35.79 万元人民币以转账方式支付

给甲方。

3、乙方受让甲方所持有的股权后,即按厦门三五互联移动通讯科技有限

公司章程规定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和义务。

4、公司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厦门三五互联移动通讯科技有

限公司的股东,按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5、本协议对签约双方具有平等的法律效力,若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

协议项下的义务或保证,除非依照法律规定可以免责,违约方应向协议他方支

付股权转让价 5%的违约金,因一方违约而给协议他方造成经济损失,并且损

失额大于违约金数额时,对于大于违约金的部分,违约方应予赔偿。

6、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六、交易对方履约能力分析

张威能的收入及其本人的资产情况良好,能为本次股权转让交易提供有力的

资金保障,具备本次交易中支付股权转让款的能力。

七、本次出售子公司股权的其他安排。

1、本次出售股权不涉及人员安置情况。

2、交易产生后不产生关联交易情况及与关联人的同业竞争情况。

3、出售股权所得股权转让款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公司对标的公司不存在担保事项,且标的公司不存在占用本公司资金的

情形。

九、 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三五通讯与公司目前主营业务关联度不高,持续亏损,考虑以上因素,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规划,公司转让三五通讯股权,为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

经营成果带来正面影响。股权转让后,公司将不再持有三五通讯股份。

十、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对厦门三五互联移

动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优先认缴权的议案》,厦门磐科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磐科通讯”)为三五通讯核心团队成员成立的企业,磐科通讯将按照每

1 元注册资本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 元的作价向三五通讯增资现金人民币 210 万

元。为激励三五通讯核心团队成员,公司、丁建生、陈俊儒及张庆佳将放弃优先

认缴增资三五通讯;本轮增资后,三五通讯的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 4,060 万元;

公司对三五通讯的持股比例将下降至 33.94%。公司决定放弃对该部分增资认缴

行使优先购买权(详情参见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5 日发布的《关于放弃对厦门

三五互联移动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优先认缴权的公告》以及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20 日发布的《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截止目前,磐科通

讯尚未缴付增资款,且相应的增资工商登记手续尚未办理,该增资事项未完成。

十一、备查文件:

1、《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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