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如意集团 公告编号:2016-041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如意集团”)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的核准(证监许可[2016]1001 号)(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2 日披
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9)。截至本公告
日,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已完成过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资产交付与过户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物产”)48%
股权。2016 年 5 月 20 日,远大物产取得了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榭开发区分
局出具的(甬市监)登记内变字[2016]第 2-61 号《五证合一 准予变更登记通知
书》及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256107565A)。至此,
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成,公司已持有远大物产 100%股权,远大物产成为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后续事项
1、公司尚需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有效期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2、作为本次交易对价组成部分,公司尚需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对价;
3、公司尚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交
易新增股份登记托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述新增股份上市;
4、公司尚需就本次交易涉及的新增注册资本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
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等事宜。
二、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本次交易已获得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本次交易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远大物产 48%股权的过户手
续已经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合法有效。如意集团尚需在证监会核准文件有效期内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尚需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对价,尚需就本次交易涉及的
新增股份事宜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登记
手续,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上述新增股份的上市手续。同时还需向工商管
理机关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等事宜。上述后续事项的办理
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二)法律顾问意见
公司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通力律师事务所认为:如意集团本次交易购买的标
的资产已过户至如意集团名下,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如意集团
尚需就对价股份及配募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
办理登记手续;尚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对价股份及配募股份上市手续;
尚需向交易对方支付本次交易合计 525,599,999.16 元的现金对价,并就本次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办理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备查文件
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资产过户的独立财务顾
问核查意见》;
2、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