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洲A: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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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 A 公告编号:临 2016-054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董事会于 2016

年 5 月 10 日、5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

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

正公告》。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发

布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

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 2016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方式: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 年 5 月 31 日(星期二)13:30 时。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5 月 30 日 15:00 时至

5 月 31 日 15:00 时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31 日 9:30 时~11:30 时和 13:00 时~15:00 时。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

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6 年 5 月 24 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和特邀嘉宾。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灵桂大道 351 号新大洲工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7)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有关追溯调整事项的议案;

(8)关于募集资金 2015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议案;

(10)关于增补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10.1)选举董事候选人陈阳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0.2)选举董事候选人李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特别强调事项:

(1)上述第(10)项《关于增补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

(2)上述第(11)项《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以特别决议通过。

3.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提案的内容见本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9 日及 2016 年 5 月 1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相关内容。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

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和委托

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6 年 5 月 26 日和 5 月 27 日(9:30~11:30,13:30~15:30);

会上若有股东发言,请于 2016 年 5 月 27 日 15:30 前,将发言提纲提交公司

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桂林洋开发区灵桂大道 351 号新大洲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或

上海市长宁区红宝石路 500 号东银中心 B 栋 2801 室。

4.其他事项: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

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71”,投票简称为“大洲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总议案 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100

议案 1 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00

议案 2 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0

议案 3 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00

议案 4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4.00

议案 5 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00

议案 6 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6.00

议案 7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有关追溯调整事项的议案 7.00

议案 8 关于募集资金 2015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00

议案 9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议案 9.00

议案 10 关于增补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议案 10.1 选举董事候选人陈阳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0.01

议案 10.2 选举董事候选人李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0.02

议案 1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1.00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除议案 10 以外的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议案 10),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

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

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

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董事候选人陈阳友先生投 X1 票 X1 票

对董事候选人李磊先生投 X2 票 X2 票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候选人数,本次

候选人数为 2,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2 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2 位董事

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 年 5 月 3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30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31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孟龙先生、王焱女士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桂林洋开发区灵桂大道 351 号

上海市长宁区红宝石路 500 号东银中心 B 栋 2801 室

邮政编码:571127 或 201103

联系电话:(0898)68590005 或(021)61050111

传 真:(0898)68590005 或(021)61050136

电子邮箱:menglong@sundiro.com 或 wangyan@sundiro.com

2.凡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4. 独立董事意见。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26 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于 2016 年 5 月 31 日召开的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限:

对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投票的指示(同意、反对或弃权):

同 反 弃

序号 审议事项

意 对 权

1 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 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 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7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有关追溯调整事项的议案

8 关于募集资金 2015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议案

10 关于增补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投票数

本次董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

1、在您拥有的选举票数范围内,可把表决票数投给1名或2名候选人;

2、投给2名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您拥有的选举票数。您拥有的

选举票数=您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3、请在括号内填写具体票数。

10.1 选举董事候选人陈阳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0.2 选举董事候选人李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备注

(若不做具体指示,则应注明代理人是否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本授权委托书剪

报、复印或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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