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重工: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上交所 2016-05-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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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一六年六月

北 京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目录

一、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二、股东大会议程 ................................................... 4

三、股东大会议案

议案一: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6

议案二: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23

议案三: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3

议案四:关于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0

议案五: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1

议案六: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44

议案七:关于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 45

议案八:201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51

议案九:关于聘请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55

议案十:关于执行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之《金融服务协议》

的议案............................................................. 57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

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会议须知如下:

一、为能够及时统计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代表的持

股总数,请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于会议开始前 30 分

钟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

以便签到入场;参会资格未得到确认的人员,不得进入会场。

二、为保证本次会议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

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公司邀请的人员以

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应当按照公司《关

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要求,持相关证件于现场会议

参会确认登记时间办理登记手续。

四、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质

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并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相关规则。

五、全部议案宣读完后,在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讨论过程中,股

东可以提问和发言。股东(或股东代表)要求发言时,请先举手示意,

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或提问。股东要求发言的,不得打断会

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也不得提出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

无关的问题。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不宜超过 10 分钟,同一股东发言不

得超过 2 次。本次会议在进行表决时,股东(或股东代表)不可进行

大会发言。

六、对于股东(或股东代表)提出的问题,大会主持人可以回答,

或者指定相关人员予以答复或者说明。回答问题的时间不宜超过 5 分

钟。

七、对与议案无关或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

人或相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对于影响本次会议秩序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将

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九、股东大会现场投票表决采用记名方式进行,股东(或股东代

表)在领取表决票后请确认股东名称、持股数,并在“股东或股东代

表”处签名。每股为一票表决权,投票结果按股份数判定。表决时,

同意的在“同意”栏内划“√”,反对的在“反对”栏内划“√”,弃

权的在“弃权”栏内划“√”,回避的在“回避”栏内划“√”;一项

议案多划“√”或全部空白的、字迹无法辨认的、未投的表决票均视

为 “弃权”。 不使用本次会议统一发放的表决票的,视为无效票,

作弃权处理。

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参与投票。

十、会议结束后,出席会议人员若无其他问题,应在工作人员的

引导下自觉离开会场。请勿擅自进入公司办公场所,以免打扰公司员

2

工的正常工作。

特此告知,请各位股东严格遵守。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

3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6 月 16 日(周四)14:00

网络投票时间:自 2016 年 6 月 16 日

至 2016 年 6 月 1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 时 间 为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当 日 的 交 易 时 间 段 , 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

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 6 号华电发展大厦 B 座

11 层 1110 会议室

大会主持人:董事长孙青松先生

会议议程:

发言人

序号 会议内容 主持人

(报告人)

一 宣布会议开始

大会主持人宣布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

孙青松

(或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并同时宣布参

加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孙青松

三 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许 强

四 审议以下议案

1、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许 强

2、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 磊

3、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侯佳伟

4

4、关于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关于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许 强

8、公司 201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9、关于聘请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执行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签署之《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五 股东代表就议案及其他相关问题提问或发言

确定两名股东代表和两名监事代表作为计票人、

监票人

七 股东代表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计票人、监票人和见证律师计票、监票,统计表

决结果

大会主持人根据网络投票结果和现场投票结果,

九 孙青松

宣布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十 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许 强

律师对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十一 见证律师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以及与会董事、监事

十二

在会议决议、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三 宣布会议结束 孙青松

5

议案一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15 年,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按

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严

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在推进和落实公司“十二五”战略发展规划,

保持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发展,营造科技创新良好氛围,提高信息披露

管理和投资者关系管理质量,谋划“十三五”发展规划等方面尽职尽

责,成效显著。现将 2015 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5 年公司总体情况

2015 年是公司发展过程中面临较大挑战的一年,一方面,中国

经济持续处于下行压力中;另一方面,与公司业务相关的港口、煤炭、

冶金、建材等部分下游行业固定资产投资有所减少。面对严峻的经营

形势,公司全体员工在董事会和经营层的带领下,注重转变观念、持

续创新、创造效益、防范风险,狠抓市场开拓,深化科技创新,最大

限度的降低了外部环境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全年中标项目 232

个,中标金额 75.88 亿元,新签合同 61.02 亿元,实现营业收入 51.41

亿元,实现利润总额 3.10 亿元,实现净利润 2.63 亿元。

二、2015 年董事会重点工作情况

(一)转换发展思路,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应对不利的外部环境

受国家经济增速放缓、抑制产能过剩、节能减排及环境治理等大

环境影响,部分下游行业的投资与运营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为应对

6

不利的外部环境,董事会要求经营层:一是加快从以燃煤火电项目为

主向新能源、清洁能源、节能环保项目转型,二是加快从主要面向基

建项目向面向存量项目升级改造服务转型,三是加快从主要面向国内

市场向面向国内国外两个市场转型,巩固物料输送业务、热能工程业

务和高端钢结构业务等传统优势业务,积极拓展新型空间结构体系、

海上风电、燃气电厂主机设备成套、工业噪声治理等新业务,为公司

持续发展提供新的支撑。

在策略上,一是智能化,依托华电集团内市场,围绕其输煤电厂

智能化改造,研究、设计、制造新设备、新装备,通过打造智能化示

范项目,进一步引领业务发展;二是科技化,研究将公司业务与互联

网+联系起来,抓住工程项目整个生命周期内的维修、设备及备品备

件更换等所有业务,延伸服务价值链;三是在紧盯基建市场同时,也

将依托业务优势挖掘港口、石化、冶金等行业存量市场环保改造商机;

四是按照能力可及、风险可控和效益可观的原则,积极响应和实施“一

带一路”战略,抢抓战略机遇;五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所从事的相关业

务在同等条件下公司具有竞争优势;六是紧盯华电集团在电力、煤炭、

港口等领域的项目储备和投资安排的同时,利用多年来积累的技术、

经验和品牌优势积极跟踪与拓展其他大型集团相关领域的潜在项目。

(二)构建顺应市场竞争趋势的管控体制,保持公司经营稳定,

巩固市场竞争地位

我国经济正在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复杂、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

化,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由高速增长向中高速增长换档。传统工业

由于产能过剩,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下降,公司部分传统业务市场空间

有所收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为应对新的竞争环境,报告期内积极

推动公司机构调整和管理体制改革,在职能管理中建立市场部,进一

7

步规范市场营销和售后服务的管理职能,积极争取业务相关项目;成

立完工项目和应收账款清理工作组,推进应收款项回收;制定并下发

《关于事业部与制造基地协同发展指导意见》,转变制造基地管控模

式,促使子公司装备产量和经营业绩创历史最好水平;出台《企业年

金方案》,完善激励机制,稳定核心人才队伍。

(三)坚持以科技为龙头,以创新为驱动,不断加大科研投入和

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切实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董事会始终将“科技领先、进口替代”作为公司引领细分行业的

源动力,重视科技人才管理和前沿平台搭建,鼓励以项目为依托研究

新技术、新装备,不断扩大技术专利储备,实现科技和工程、装备的

有机结合。

在完善科技人才管理方面,公司制定并发布《科技创新创效奖励

办法》等 4 项科研管理制度,进一步调动科研人员开展技术创新的积

极性。全年申请专利 147 件,同比增长 45.5%;新增专利授权 80 项,

其中新增发明专利授权 11 项。

在推进高层次研发平台建设方面,完成博士后工作站、北京市技

术中心申报工作,其中博士后工作站已成功取得批复。本次设立博士

后科研工作站获批,是对公司技术创新能力及研发能力的肯定,为公

司人才培养以及技术创新能力的提升创造了条件,将进一步增强公司

自主创新能力。

在技术成果转化方面,公司共有 5 项科技成果通过中国电力企业

联合会、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

或评审。其中,“新一代四卷筒抓斗卸船机”通过了中国电力企业联

合会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公司先后与华电江苏

句容发电厂、华能太仓港、江阴利港签订了该装备供应合同;“复杂

8

地形双向双料输送关键技术”通过了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组织的科技成

果评审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成功将江西亚东水泥厂熟料装船及原

煤进厂输送系统原设计 2 路 12 条胶带机合并为一条双向双料输送长

距离曲线胶带机,该技术应用在国内尚属首次。

(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增加经营信息的透明度

上市以来,董事会高度重视信息披露管理和投资者关系管理,要

求公司以优秀上市公司为标杆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借助定期报

告、临时公告、上证投资者互动平台等方式,将公司经营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向广大投资者进行披露,将证券业务打造

为窗口业务,树立负责任的央企形象。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共计 72 件,接待 3 批

次共计 9 家机构投资者现场调研,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E 互动平台回

答投资者问题 25 件,配置投资者接待专员耐心回答每一位投资者的

电话问询,较好地完成了上市首年的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

作。

(五)加大股东回报力度,切实保护广大中小股东权益

在回报股东方面,董事会根据公司现金流情况和资金使用计划,

在满足生产经营需要的前提下,积极回报股东,制定了《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770,00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1.5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

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报告期内实

施完毕,股权登记日为 2015 年 6 月 10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5

年 6 月 11 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 2015 年 6 月 11 日,新增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份上市日为 2015 年 6 月 12 日。

在稳定股价方面,A 股市场出现系统性下跌的情况下,为稳定公

9

司股价,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果断决策,积极协调,及时制定并披露

了以控股股东增持为主要措施的稳定股价预案,控股股东于 2015 年

8 月 26 日、9 月 15 日两次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切实保护了

广大中小股东的权益。

(六)组织编制“十三五”战略发展规划,聘请专业咨询机构进

行论证,确保方向明确、目标科学、路径有效

董事会于报告期内组织编制了公司“十三五”发展规划初稿,基

本思路是以提供系统解决方案为龙头,以核心高端产品的研发与制造

为支撑,巩固和创新发展物料输送、热能工程、高端钢结构等传统优

势业务,大力发展海上风电、新型空间结构、燃机设备成套等战略新

兴业务,探索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业务的发展新思路。依托上市平台,

实现实业经营与资本运作、投资运营协同发展,构建提供系统解决方

案、装备制造和投资运营三轮驱动的发展格局,将华电重工打造成为

以节能、环保为特色的国际一流工程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

为确保公司“十三五”发展规划有明确发展方向,有科学发展目

标,有高效实施路径,公司已聘请专业咨询机构,对规划进行评估,

预计公司“十三五”发展规划将于 2016 年 6 月前定稿。

三、2015 年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及决议实施情况

2015 年,董事会共召开了 8 次会议,其中 2 次现场表决、4 次通

讯表决、2 次现场结合通讯表决。年内召开的各次会议董事均能按时

参加,因工作原因不能亲自出席的董事已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各

次会议与会董事均能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权

限进行有效表决。

1、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10

以通讯方式 是否连续两

应出席 现场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董事姓名 具体职务 参加会议次 次未亲自出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席会议

孙青松 董事长 8 4 4 0 0 否

彭刚平 董事 8 4 4 0 0 否

王汝贵 董事 8 4 4 0 0 否

许全坤 董事 4 2 2 0 0 否

李国山 董事 8 3 5 0 0 否

郑晓明 独立董事 8 3 5 0 0 否

马春元 独立董事 8 2 6 0 0 否

陈 磊 独立董事 8 3 5 0 0 否

杨 勇 副董事长

7 3 3 1 0 否

(离 任) (原)

戴启波 董事

3 1 2 0 0 否

(离 任) (原)

注:2015 年 4 月 8 日,戴启波先生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职务;2015

年 11 月 23 日,杨勇先生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职务。

11

2、董事会召开及决议实施情况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议案 决议或后续实施情况 备注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 2015 年第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

更登记的议案》; 于 2015 年 2 月 2 日取得北京市工商行

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2、《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华电重工第二届董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2015 年 1 月 5 的议案》; 通讯

1 事会第二次临时会

日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报告期内,公 表决

3、《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司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8 亿元购

的议案》; 买北京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本保收益型

理财产品。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第

4、《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于 2015 年 1 月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2 日召开。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河南华电已与

1、《关于控股子公司河南华电金源管道有

银行签订抵押贷款合同,申请综合授

限公司以土地抵押方式向银行申请 1000

信 1,000 万元用于办理保函、银行承

万元综合授信的议案》;

兑、信用证等业务。

2、《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河南华电金源管道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向控股

有限公司提供 4000 万元委托贷款的议 子公司河南华电提供 4000 万元委托

案》; 贷款。

3、《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武汉华电工程装备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向全资

有限公司提供 2500 万元委托贷款的议 子公司武汉华电提供 2500 万元委托

案》; 贷款。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报告期内,公

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 司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4 亿元购买

产品的议案》; 北京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本保收益型理

华电重工第二届董 财产品。

2015 年 3 月 通讯

2 事会第三次临时会

26 日 表决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报告期内,公

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4 亿元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

流动资金。

6、《关于调整公司机构设置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7、《关于<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报告期内,交

易双方已按合同约定支付许可使用

费、交付技术文件及相关软件;技术

8、《关于购买新型空间结构体系技术使用

许可方为公司技术人员提供了设计培

权的议案》;

训、加工制作培训和现场安装培训;

新型空间结构体系试制模型的设计、

加工和安装已通过双方检验验证。

12

9、《关于聘任郭树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郭树旺已经履

的议案》。 行副总经理职责。

(一)表决事项

1、《公司 201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 2014 年年

2、《公司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 2014 年年

3、《公司 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4 年度履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职报告》;

5、《关于公司 2014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 2014 年年

案》;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 2014 年年

7、《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 2014 年年

9、《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实施该 现场

华电重工第二届董 2015 年 4 月 8 方案。 结合

3

事会第二次会议 日 通讯

10、《关于公司 201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表决

酬的议案》;

11、《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2、《关于公司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 2014 年年

行情况和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 2014 年年

13、《公司 201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4、《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华电曹妃甸重工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报告期内公司

装备有限公司提供 8,000 万元委托贷款的 向全资子公司曹妃甸重工提供 5,000

议案》; 万元委托贷款。

15、《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华电重工机械有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已与银行

限公司 10,000 万元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

签订担保合同。

议案》;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报告期内,公

16、《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司已使用募集资金 5,200 万元置换预

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13

17、《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已完成增资,

司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增资的议 并取得唐山市曹妃甸工商行政管理局

案》; 换发的营业执照。

18、《关于聘请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和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 2014 年年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非表决事项

1、学习北京证监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

司告知书》。

1、《关于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 2014 年年

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关于<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

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控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制制度>的议案》;

3、《关于全资子公司武汉华电工程装备有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报告期内,武

限公司以土地抵押方式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汉华电已与银行签订抵押授信合同。

信的议案》;

华电重工第二届董 2015 年 4 月 现场

4 4、《关于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

事会第三次会议 27 日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表决

案》;

5、《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 2014 年年

的议案》;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 2014 年年

6、《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许全坤已

经履行职责。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年

7、《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

度股东大会已于 2015 年 5 月 28 日召

会的议案》。

开。

1、《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 2015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

于 2015 年 7 月 14 日取得北京市工商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 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更登记的议案》;

华电重工第二届董

2015 年 6 月 9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董事许全 通讯

5 事会第四次临时会 3、《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

日 坤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 表决

议 会委员的议案》;

会委员。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许强已履行董

4、《关于聘请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事会秘书职责。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第

5、《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于 2015 年 7 月 2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日召开。

华电重工第二届董 2015 年 8 月 1、《关于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现场

6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事会第四次会议 25 日 的议案》; 表决

14

2、《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

更登记的议案》;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报告期内,公

4、《关于执行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

司未向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

限公司签署之<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请综合授信。

1、《关于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 现场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华电重工第二届董 2015 年 10 月 文的议案》; 结合

7

事会第五次会议 28 日 2、《关于修改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通讯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的议案》。 表决

华电重工第二届董

2015 年 12 月 1、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华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已完成增资, 通讯

8 事会第五次临时会

9日 电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并取得换发的营业执照。 表决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均能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董事

会审议的事项未提出过异议。参会情况如下表: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加 委托出席 缺席

董事姓名

次数 次数 会议次数 次数 次数

郑晓明 8 3 5 0 0

马春元 8 2 6 0 0

陈 磊 8 3 5 0 0

2、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共发表 4 次 13 项独

立意见,具体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

2015 年 1 月 5 日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临时会议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

2015 年 3 月 26 日 立意见

临时会议

关于《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15

关于聘任郭树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华电重工机械有限公司申请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

2015 年 4 月 8 日 10,000 万元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会议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的独

立意见

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华电曹妃甸重

工装备有限公司增资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聘请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

立意见

关于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 协议》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2015 年 4 月 27 日

会议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

2015 年 6 月 9 日 关于聘请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临时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 关于执行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之

2015 年 8 月 25 日

会议 《金融服务协议》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华电重工机械有限

2015 年 12 月 9 日

临时会议 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

员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各专业委员会工作

16

细则,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

1、战略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 1 名为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委员共召开 1 次会议。

2015 年 3 月 19 日,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机构设置的议案》、《关于购买新型空间结构

体系技术使用权的议案》,对公司机构设置的调整、购买新型空间结

构体系技术使用权事项予以了重点关注,确保机构调整、购买资产符

合公司战略及整体利益。

2、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为独立董事,

主任由专业会计人士担任。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

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内部控制评价、聘请审计机构等事项

进行了认真审议并提出专业意见,确保了公司财务规范、关联交易定

价公允、内部控制有效。

2015 年 1 月 15 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4 年度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情况的议案》、《公

司 2014 年度审计计划》,并作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年

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公司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的书面意见》。

2015 年 2 月 13 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度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经年审注册会

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的公司 2014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作出

17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

后的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的书面意见》。

2015 年 3 月 19 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4 年度履职报告》、《关于公司

2014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

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公司 201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 2014 年

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关于聘请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做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关联

交易、内部控制评价、会计政策变更以及聘请审计机构的书面意见》。

2015 年 4 月 17 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

案》、《关于<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的风险控制制度>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武汉华电工

程装备有限公司以土地抵押方式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做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关于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事项的书面意见》。

2015 年 8 月 14 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执行公司

18

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之<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并做

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执行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

公司签署之<金融服务协议>事项的书面意见》。

2015 年 10 月 16 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

3、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为独立

董事。报告期内,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对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会秘书候选人、聘任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等事项进行审核,并向董事会出具审核意见,为公司依法

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做出了重要贡献。

2015 年 3 月 19 日,第二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一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关于聘任郭树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并做出《华电重工

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管理办法、201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以及聘请副总经理的书面

意见》。

2015 年 4 月 17 日,第二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二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并做出《提名与薪酬委

员会关于第二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书面

意见》。

19

2015 年 6 月 4 日,第二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三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并做出《提名与

薪酬委员会关于第二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关于聘请许强先生

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书面意见》。

(四)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三次股东大会,董事会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在股东大会授权的范围

内进行决策,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责,逐项落实股东大会决议内容。2015

年股东大会重点决议事项执行情况如下:

1、2015 年,公司关联交易收入为 25.24 亿元,约占全部营业收

入的 49.10%,关联采购金额 0.46 亿元,约占全部采购金额的 1.06%。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15 年度审计过程中,

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较好的完成年度审计

工作,审计时间充分,审计人员配置合理、执业能力胜任,所出具的

审计报表能充分反映公司 2015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和现金流

量情况,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3、已在北京市工商局办理完成公司《章程》、补选董事、监事的

备案工作。董事许全坤、监事王佩林已分别履行董事、监事职责。

四、公司董事会 2016 年的工作重点

展望 2016 年,一方面,我国经济发展进入了新常态,以投资拉

动 GDP 增长的发展模式正在发生转变;另一方面,国际贸易摩擦、美

元升值、区域政治关系紧张等不确定因素依然较多,全球经济仍将处

20

于调整期。为应对上述复杂的外部经济环境,公司董事会将重点开展

以下工作:

(一)巩固和创新发展传统优势业务,紧抓政策机遇,积极抢占

海上风电、煤场封闭改造和燃机设备成套的市场份额,为公司持续发

展提供新动力。

(二)全面做好“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与宣贯工作,科学论证

实施路径、内外部资源状况、保障措施等,细化分解各项任务,明确

职责,保障贯彻和落实。

(三)根据市场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支配募集资金,确保募集

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实现资金的最优配置,为全体股东谋求最大利益。

(四)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及时

识别设计缺陷、执行缺陷,相应制定或修改相关制度,并加强宣贯,

有效开展内控自我评价,提高公司全面风险防范能力。

(五)继续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

促进相关人员勤勉、尽责地履行义务。落实依法经营,防范不符合要

求的信息披露、禁止交易行为等事项的发生,营造诚实、自律、守信

的氛围。

总之,2016 年是公司“十三五”发展规划的开局之年,新起点

蕴含新希望,新征程肩负新使命。董事会将继续从全体股东的利益出

发,从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出发,肩负使命,敢于担当,真抓

实干,团结一致,攻坚克难,构建提供系统解决方案、装备制造和投

资运营三轮驱动的发展格局,将公司打造成为以节能、环保为特色的

21

国际一流工程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积极践行企业社会责任,努力创

造良好的业绩回报全体股东。

请各位股东审议。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六日

22

议案二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重工”或“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 2015 年,我们按照《证券法》、《公司法》、《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

负责地行使职权,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对董

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2015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概要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均具有独立董事所必需的独立性,具

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我们的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请见附件。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各

专门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对各项议案预先审阅、

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审慎地发表意见,以科学

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1、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情

23

况如下表: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加 委托出席

独立董事姓名 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会议次数 次数

郑晓明 8 3 5 0 0

马春元 8 2 6 0 0

陈 磊 8 3 5 0 0

2、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如下表:

应出席会议 独立董事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加 委托出席 缺席

名称 姓名 次数 次数 会议次数 次数 次数

审计 陈 磊 6 3 3 0 0

委员会 郑晓明 6 3 3 0 0

薪酬与提名 郑晓明 3 1 2 0 0

委员会 陈 磊 3 1 2 0 0

战略委员会 马春元 1 1 0 0 0

3、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参加股东大

会情况如下表:

独立董事姓名 参加会议次数

郑晓明 3

马春元 3

陈 磊 3

4、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审

议的事项未提出过异议。

5、报告期内,公司相关领导和部门在独立董事履行职务过程中

予以密切配合,积极提供相关资料,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便利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财务工作等重大事项予以了重点关注,通过听取情况介

绍、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主动获取依法决策所需要的文件,发表独

立的专业意见,保证董事会在审议重大事项时程序合法合规、决策科

24

学合理。

2、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对公司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 2015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等

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

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均系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关联

交易,有利于保障公司的生产经营,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降低经营

成本,提高营业收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经核查,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对

控股子公司担保除外),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华电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10,000 万元银行授信

提供担保的议案》。该笔担保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决策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符

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三)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募投项目资金使用

25

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5,200 万元用于置换募投项目“华电曹妃甸重工

装备有限公司曹妃甸重工装备制造基地二期项目”前期投入资金;使

用募集资金 11,342.74 万元用于募投项目“华电重工物料输送系统核

心产品扩能及配套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3,501.38 万元用于募投项目

“补充工程项目运营资金项目”。其中,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

入的自筹资金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其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3、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 40,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于 2016 年 3 月

8 日将 40,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4、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第二届

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58,000 万元购

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未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开展,满足保本保收益的监管要求,实现收益

2,166.95 万元。

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符合相关监管规定,不存在

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26

1、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先后聘任郭树旺先生为副总经理,聘任许强先生

为董事会秘书。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经过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董

事会审议。独立董事于召开董事会审议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

时,认真审核了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工作经验和专业背景,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报告期内,郭树旺先生和许强先生勤勉尽责地履行了

各自的职责。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二届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一次临时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度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独立董事于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对照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审核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结果,认为公司

201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结果及兑现薪酬客观、公正,符合公司

实际情况。

(五)业绩快报情况

2015 年 2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 2014 年度业绩快报。独立董事对

业绩快报所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了认真审阅,并重点关注了其与 2014

年度报告的差异情况,认为公司业绩快报财务数据与年度报告差异幅

度较小,基本反映了公司 2014 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

(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立信会计师”)为公司提供 2015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

27

独立董事于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认真审核了立

信会计师的审计资格、独立性、审计业绩、审计费用等资料,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立信会计师在公司 2015 年度审计工作中,遵照了独立、客观、

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的年度审计工作,较好地履行了法

律规定和双方约定的责任与义务。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先后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4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77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1.5 元(含税),合计人民币 115,500,000 元,剩余

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 , 共 计 转 增 385,000,000 股 , 转 增 后 公 司 总 股 本 增 加 至

1,155,000,000 股。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

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章程》中规

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也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已于报告期内实施了上述利润

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为 2015 年 6 月 10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5

年 6 月 11 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 2015 年 6 月 11 日,新增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份上市日为 2015 年 6 月 12 日。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8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依照各自职责就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招股说

明书真实性、稳定股价、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等事项

做出承诺。上述承诺主体于报告期内严格履行了承诺。

另外,报告期内 A 股市场出现了非理性下跌情况,为稳定公司股

价,公司制定了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

先后于 2015 年 8 月 26 日、9 月 15 日两次增持公司股票。

(九)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公司已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等 6 项信息披露制度。为加强重大

合同信息披露管理,公司于报告期内制定了《重大合同信息披露实施

细则》,进一步对信息披露工作进行规范。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于报告期内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了公司的重大事项,相关公告通俗、简明,未发现重大遗漏或误

导投资者的情况。

(十)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立足自身经营发展特点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与

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注重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在项目管理、资

金管理、投资管理、工程建设管理等方面的内部控制严格、有效,经

营活动中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得到了合理控制,预定目标基本实

现。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符合公司实际,具有完整性、合理性和有

效性。

29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下设的专门委员会(战略、审计、提名

与薪酬委员会)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

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各自职责,运作规范,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建设

性意见。

总之,通过我们履职活动中所了解到的情况,特别是重点关注的

事项,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相关决策的内容和

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规范运作方面不存在重大风险。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各项职务,符合《公

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

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及其他相关人员,在我们本年度履行职责的过

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和支持,我们表示敬意和感谢。2016 年,我们

将继续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

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独立董事简历

独立董事:郑晓明、马春元、陈磊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六日

30

附件:

独立董事简历

郑晓明,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66 年出生。1998 年

6 月毕业于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工业与组织心理学专业,获理学博

士学位。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为 2014 年 7 月至 2017 年 7 月,同

时兼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清华大学中国工商管理案例中

心副主任、清华大学中国企业研究中心研究员、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

院行为与沟通实验室副主任、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等职。

马春元,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61 年出生,博士学

位。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为 2014 年 7 月至 2017 年 7 月,同时兼

任山东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山东神华山大能源环境有限公司副董

事长、山东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董事,燃煤污染物减排国家工程实验

室主任,环境热工过程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山东大学能源与环

境研究所所长,山东大学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山东省清洁生

产中心主任等职。马春元先生曾获得多项省部级和国家级科技发明

奖,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陈磊,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72 年出生,1996 年获

得清华大学管理学学士学位,2004 年获得美国德克萨斯州立大学管

理学博士学位。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为 2014 年 7 月至 2017 年 7

月,同时担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会计专业

硕士项目执行主任;兼任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大北

31

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

32

议案三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重工”或“公司”)监

事会作为公司的监督机构,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要求,认真履

行职责,对公司 2015 年度的经营和财务情况、重大决策、关联交易、

内部控制评价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切实

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

障。现将 2015 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2015 年,监事会共召开 8 次会议,均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年内

召开的各次会议,全体监事均能按时参加,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

华电重工第二届监事会 2015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议案 决议或后续实施情况 备注

《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

法>的议案》

华电重工第二 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报告期

2015 年 1 月 5 现场

1 届监事会第一 内,公司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

日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 表决

次临时会议 金 1.8 亿元购买北京银行等金

财产品的议案》

融机构保本保收益型理财产

品,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33

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河南华

《关于控股子公司河南华电金源

电已与银行签订抵押贷款合

管道有限公司以土地抵押方式向

同,申请综合授信 1,000 万元

银行申请 1000 万元综合授信的议

用于办理保函、银行承兑、信

案》

用证等业务。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河南华电金 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已

源管道有限公司提供 4000 万元委 向河南华电提供 4000 万元委托

托贷款的议案》 贷款。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武汉华电工 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已

程装备有限公司提供 2500 万元委 向武汉华电提供 2500 万元委托

托贷款的议案》 贷款。

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报告期

内,公司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

金 4 亿元购买北京银行等金融

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华电重工第二 机构保本保收益型理财产品,

2015 年 3 月 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现场

2 届监事会第二

26 日 表决

次临时会议 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报告期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4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关于<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高

级 管 理 人员 薪酬 管 理办法 > 的 议 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

案》

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报告期

内,交易双方已按合同约定支

付许可使用费、交付技术文件

及相关软件;技术许可方为公

《关于购买新型空间结构体系技

司技术人员提供了设计培训、

术使用权的议案》

加工制作培训和现场安装培

训;新型空间结构体系试制模

型的设计、加工和安装已通过

双方检验验证。

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经

《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经

华电重工第二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5 年 4 月 8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现场

3 届监事会第二 的议案》

日 过。 表决

次会议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

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经

《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34

《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

告》

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经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公司已实施该方案。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高级管理人 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已

员薪酬的议案》 实施该方案。

《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

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 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经

易执行情况和 2015 年度日常关联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交易预计的议案》 过。

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经

《公司 201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华电曹妃甸 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报告期

重工装备有限公司提供 8,000 万元 内,公司向曹妃甸重工提供

委托贷款的议案》 5,000 万元委托贷款。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华电重工机

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报告期

械有限公司 10,000 万元银行授信

内,相关担保合同已签订。

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报告期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 内,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 5,200

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

金。

《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 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报告期

子公司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 内,曹妃甸重工已完成增资,

公司增资的议案》 并取得换发的营业执照。

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经

《关于聘请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过。

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经

《关于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过。

《关于<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与

华电重工第二

2015 年 4 月 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 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 现场

4 届监事会第三

27 日 交易的风险控制制度>的议案》 表决

次会议

《关于全资子公司武汉华电工程 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报告期

装备有限公司以土地抵押方式向 内,武汉华电已与银行签订抵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押授信合同。

35

《关于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

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经

《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华电重工第二

2015 年 6 月 9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 现场

5 届监事会第三 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

日 案》 表决

次临时会议

《关于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

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

摘要的议案》

华电重工第二 《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2015 年 8 月 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 现场

6 届监事会第四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5 日 表决

次会议 《关于执行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

财务有限公司签署之<金融服务协 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

议>的议案》

华电重工第二

2015 年 10 月 《关于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现场

7 届监事会第五 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

28 日 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

次会议

华电重工第二 《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 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报告期

2015 年 12 月 现场

8 届监事会第四 子公司华电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增 内,重工机械已完成增资,并

9日 表决

次临时会议 资的议案》 取得换发的营业执照。

二、监事会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

议事规则》赋予的职责,依法行使监督权,监事会成员出席了股东大

会和各次董事会会议,对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

各项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监督,对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情况、公司财

务状况、购买资产、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检查与监督,现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与完善和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等行为,进行了检查与监督,监事会

36

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的规定行使职权履行义务;2015 年度公司经营决策合法合规、

科学合理;公司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全面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

体系,有效地防范了管理、经营和财务风险;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

维护公司利益,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及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和审

核,认为公司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会计处理无重大遗

漏和虚假记载,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良好,公司财务报告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15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意见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4 年

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

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购买新型空间结构体系技术使用权、使

用募集资金对曹妃甸重工、重工机械增资等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没

有发现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没

有资产出售情况。

(五)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37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为,公司在 2015 年严格执行了公司关联交

易管理制度,公司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进行,公司

与关联方均签订了关联交易协议,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内容

和程序合法合规,定价公允,未发现有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担保的

情况,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也不存在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六)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

会认为,公司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

和管理,未发现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未发现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均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议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报告的形

式、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内部控制评价全

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落实《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

部控制配套指引》,不断完善公司各重要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内控

体系得到了进一步的健全和完善。公司通过加强风险评估管理、推行

过程控制、强化监督检查,显著提高了运营质量及管理效率。

38

(八)对公司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的监督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自觉严格地要求自己,

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况,未发生法律诉讼事项。

三、2016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一)2016 年,监事会将继续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赋予的职权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坚持将对公司财务、规范运作、内

部控制建设、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作

为工作重点,特别关注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关联

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加强与董事会和高管团

队的沟通协调,通过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形式,紧密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正确行使监事会的职权,有效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

(二)继续强化监督管理职能,在公司财务、内控建设、关联交

易等方面加强与审计委员会和公司独立董事的沟通与合作,加大财务

监督力度,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三)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业务技能,提高监督水平,

充分发挥监事的工作主动性,广泛调研集思广益,提出合理化建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六日

39

议案四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组织

相关部门及中介机构,编制了《2015 年年度报告》及《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具体见附件。

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1.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

2.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附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六日

40

议案五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

出具的审计报告(立信审字[2016]第 710975 号),华电重工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重工”或“公司”)2015 年度财务决算如下:

一、经济指标

2015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1.41 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81.60%;

利润总额 3.10 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64.99%;净利润 2.63 亿元,

完成年度预算的 67.44%。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094.77 万元,

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11.63 亿元。销售利润率 6.03%,销售毛利率

15.63%,净资产收益率 7.21%,基本每股收益为 0.23 元。

与去年同期相比,营业收入减少 10.75 亿元,减幅 17.30%;利

润总额减少 1.22 亿元,减幅 28.27%;净利润减少 1.01 亿元,减幅

27.78%。销售利润率 6.03%,销售利润率减少 0.92 个百分点;销售

毛利率 15.63%,销售毛利率增加 0.45 个百分点;净资产收益率 7.21%,

净资产收益率减少 11.81 个百分点;基本每股收益为 0.23 元,基本

每股收益减少 0.16 元。

41

二、资产状况

2015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 83.56 亿元,其中流动资产 69.57 亿

元,负债总额 46.43 亿元,所有者权益 37.14 亿元,资产负债率 55.56%。

与去年同期相比,公司资产总额减少了 3.89 亿元,减幅 4.45%;

净资产增加了 1.49 亿元,增幅 4.17%。

三、现金流量

2015 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1.63 亿元,其中经营活

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29 亿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02 亿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90 亿元。

2015 年,公司整体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去年同期减少

24.50 亿元,其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了 1.99 亿元,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了 3.57 亿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减少了 22.93 亿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较上年减

少的主要原因系上年公司上市募集资金 14.46 亿元、2015 年公司归

还借款净流出 3.15 亿元。

四、审计结论

立信所对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

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标

准无保留意见:“我们认为,贵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

42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 2015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请各位股东审议。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六日

43

议案六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各位股东: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 年度华电重

工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0,947.69 万元,年初未分配利润 97,905.08 万

元,本年提取盈余公积 2,094.77 万元,本年累计可供分配利润

105,208.00 万元。另外,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华电重工母公司

资本公积为 122,520.10 万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拟订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155,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1 元(含

税),合计人民币 11,550.00 万元,约占母公司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

的 61.26%,派送现金红利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请各位股东审议。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六日

44

议案七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 2016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

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其与控股股东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华电科工”)、实际控制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华

电集团”)及其所属华电科工外子公司等关联方于 2015 年度的日常关

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确认,对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预计,

相关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15 年,公司关联交易收入为 25.24 亿元,约占全部营业收入

的 49.10%;关联采购金额 0.46 亿元,约占全部营业成本的 1.06%。

有关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2015 年预计 2015 年实际

产品/服务/委托/消缺 关联人

类别 金额 金额

物料、管道及电站空冷、

销售 华电科工 58,000 16,801.14

钢结构

物料、管道及电站空冷、 华电集团所属华

销售 228,185 235,612.96

钢结构 电科工外子公司

小计 —— —— 286,185 252,414.10

2015 年预计全年关联交易收入为 28.62 亿元,实际关联交易收

入为 25.24 亿元,完成全年预算的 88.20%。2015 年预计关联采购金

45

额为 0.8 亿元,实际采购金额 0.46 亿元,完成全年预算的 57.74%。

关联采购主要为租赁控股股东华电科工办公用房租金、物业费约

3,682 万元,其余 937.05 万元为对关联方的小额零星的技术、服务

和物资采购。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梳理公司在执行项目,以及 2016 年集团内与公司业务相关的项

目,预计 2016 年关联交易收入较 2015 年实际将有所增加。2016 年

预计全年关联交易收入 26.5 亿元,关联交易比约 53%。预计关联收

入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服务/委托/ 2016 年预计 占同类交易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消缺 总金额 比例(%)

物料、管道及电站

销售 空冷、钢结构、海 华电科工 30,000 6.00

上风电

物料、管道及电站

华电集团所属华

销售 空冷、钢结构、海 235,000 47.00

电科工外子公司

上风电

合计 —— —— 265,000 53.00

预计 2016 年全年关联采购金额约 3.87 亿元,约占全部营业成本

的 9.05%,主要为租赁控股股东华电科工办公用房租金物业费,以及

其他对关联方的物资、技术和服务采购等。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华电科工为华电集团全资子公司,是华电集团工程技术产业板块

重要的组成部分和发展平台。华电科工拥有六个核心业务板块:重工

46

装备、环保水务、工程总承包、新能源技术、国际贸易、能源技术研

究与服务。华电科工利用强大的专业设计能力、项目管理模式和资源

组合能力,为用户提供完整的解决方案。

成立时间:1992 年 3 月 17 日

注册资本:84,315 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 10D 块 2 号

主要经营地:全国范围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孙青松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 截 至 2015 年 底 , 华 电 科 工 的 总 资 产 为

3,007,543.09 万元,净资产为 771,828.46 万元,2015 年实现营业收

入 1,321,325.1 万元,净利润 41,096.67 万元。

2、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华电集团是在国家电力体制改革过程中,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国

家电力公司发电资产重组划分方案的批复》计基础[2002]2704 号文)

和《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

[2003]19 号文),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的国

有企业,是经国务院批准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

试点,是一家由国务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华电集团现为

全国五大发电集团公司之一,在全国范围进行电源及电力相关产业的

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煤炭的生产和销售。此外

还从事新能源、科技开发,国内外工程建设、承包与监理,设备制造;

47

从事国内外投融资业务,自主开展外贸流通经营、国际合作等业务以

及国家批准或允许的其他业务。

成立时间:2003 年 4 月 1 日

注册资本:147.9241 亿元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2 号

主要经营地:全国范围

公司类型:全民所有制

法定代表人:李庆奎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华电科工持有公司 63.13%的股份,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符

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

关系情形。

2、华电集团持有华电科工 100%的股权,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一款规定的关

联关系情形。

3、华电集团、华电科工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华电重工及其

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下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10.1.3 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华电集团、华电科工及其下属企业均依法设立、合法

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履约能力,与本公司以前年度的关联交易中资

信表现良好,本公司应收关联方款项形成坏账可能性较小。

48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物料输送业务方面

华电重工及下属子公司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可以为华

电集团下属电厂提供输煤系统等的设计、设备及安装建设服务。

(2)管道及电站空冷业务方面

华电重工及下属子公司河南华电金源管道有限公司可以为华电

集团下属电厂提供电厂四大管道设计及加工服务、电站空冷岛系统设

计及建设服务、电厂余热利用等服务。

(3)钢结构业务方面

华电重工及下属子公司华电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和武汉华电科工

装备有限公司可以为华电集团下属电厂提供钢结构部件的设计、加

工、制造等服务。

(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依据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交

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可以直接适用该价格;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

导价的,可以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除实行政府

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

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关联事项无可

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可以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

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

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可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

49

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根据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的实际情况,华电重工及

下属公司与关联方主要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达成协议。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属本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可以

充分利用关联方的市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实现优势互补

和资源的合理配置。关联交易对本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公平

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没有损害公司或中

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资产完整、业务独立,2015 年发生的关联采购占当期营业

成本的比例为 1.06%,占比小,发生的关联销售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

例为 49.10%,其交易真实,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

不利影响。2016 年,华电重工将主要采取公开招、投标等方式以保

证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请各位股东审议。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六日

50

议案八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各位股东:

2016 年,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重工”或“公

司”)财务工作将紧紧围绕公司发展战略,贯彻落实提质增效,有效

防范经营和财务风险,努力实现各项预算指标。现将 2016 年度财务

预算情况汇报如下:

一、编制基础

公司财务预算是以经审计的 2015 年经营业绩为基础,在分析

2016 年公司内外部经营形势基础上,根据 2016 年市场营销计划,项

目执行计划及其他有关资料,依据基本假设,经过分析研究而编制。

公司预算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公司实际应用的相关会计政策一致。

二、基本假设

(一)公司遵循的我国现有法律、法规、政策和所在地经济环境

无重大变化。

(二)公司遵循的税收制度无重大变化。

(三)公司经济业务所涉及的国家和地区目前的政治、法律、经

济政策无重大变化。

(四)公司经营计划能如期实现。

51

(五)无其他不可预见和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

响。

三、2016 年主要预算指标

(一)经营预算

2016 年,公司预计新签合同额 60 亿元,预计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50 亿元,实现利润 2.0 亿元,实现净利润 1.63 亿元。

(二)资本性支出预算

根据已批准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及公司业务拓展的需要,

2016 年公司资本性支出计划安排 3.729 亿元,其中:

1、江苏大丰海上风电配套装备制造及运维基地项目投资 1.224

亿元;

2、募投项目预计支出 1 亿元,主要为:曹妃甸重工二期建设投

入 0.5 亿元,天津研发中心项目投入 0.5 亿元;

3、预计股东分红 1.155 亿元;

4、参股西门子燃机零配件工厂股权预计支出 0.15 亿元;

5、子公司重工机械、武汉华电、华电金源小型技改等预计支出

0.2 亿元。

视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若有其他资本性支出安排,将在履行相关

程序后择机实施。

(三)融资及担保

1、公司本部

(1)公司本部银行综合授信

52

根据公司新签合同及在执行项目测算,2016 年度公司开具保函、

信用证、承兑等业务预计所需银行授信额度约 75 亿元。为此,公司

拟通过新增或续期的方式,获取银行综合授信预计 104 亿元,包括工

行 15 亿元、农行 2 亿元、中行 5 亿元、建行 22 亿元、交行 12 亿元、

招商银行 10 亿元、广发行 10 亿元、华夏银行 3 亿元、北京银行 5 亿

元、民生银行 10 亿元、华电财务公司 10 亿元等。

(2)公司本部融资

2016 年,公司本部预计融资 6.5 亿元(其中共同贷款 3.5 亿元),

年内实际融资情况将根据资本性支出预算项目的实施进度,在本部预

计融资额度内进行控制。

2、公司下属子公司

(1)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

2016 年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预计需要银行综合授信 2

亿元,必要时需华电重工提供担保;预计融资 4.5 亿元(包含委贷等方

式),用于原有贷款的借新还旧或补充流动资金。

(2)华电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2016 年华电重工机械有限公司预计需要银行综合授信 2 亿元,

需要华电重工继续提供 1.5 亿元的担保。

(3)武汉华电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2016 年武汉华电工程装备有限公司预计需要银行综合授信 1.5

亿元,拟采用信用、资产抵押、担保等方式办理;预计融资 1 亿元(包

含委贷等方式),用于原有贷款的借新还旧或补充流动资金。

53

(4)河南华电金源管道有限公司

2016 年河南华电金源管道有限公司预计需要银行综合授信 0.2

亿元,拟采用资产抵押或华电重工按股比提供担保等方式取得;预计

融资约 1.0 亿元(包含委贷等方式),用于原有贷款的借新还旧或补

充流动资金。

根据 2016 年国家宏观金融政策和银行具体放贷要求,公司将在

必要时在履行有关程序后对上述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

请各位股东审议。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六日

54

议案九

关于聘请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

供 2016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体负责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经过认真执业和实施审

计程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出

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于 1927 年创建于上海,2010 年 12 月改制成为

国内第一家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2001 年起,立信会计师事

务在全国会计师事务所签发国内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排行榜上一

直位居前列,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5 年公布的全国百家会计师

事务所综合评价中排名第五位。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会计报表审计资

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有机构独立

性,其上市公司报表审计业绩和品牌良好,在 2015 年度审计工作中,

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

55

了公司与所有股东的利益。

公司 2016 年度审计费用共计 65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40 万

元、内控审计费用为 25 万元。

请各位股东审议。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六日

56

议案十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之

《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了降低公司金融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

效率,同时考虑到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在 2016 年从中国华

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财务公司”)获得综合授信余额

不超过 100,000 万元,其中,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

除贷款外的其他授信范围内金融服务,收费标准不高于(或等于)国内

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于 2015 年与华电财

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自签订日期起一年,协议

有效期满后若任何一方未向对方书面提出终止协议的要求,协议将自

动延期,但最长不超过三年。

考虑到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于 2016 年执行该协议,在

2016 年从华电财务公司获得综合授信余额不超过 100,000 万元。综

合授信服务中,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除贷款外的

其他授信范围内金融服务,收费标准不高于(或等于)国内其他金融机

57

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办

理相关事项及手续。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由于华电财务公司与本公司的实

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集团”),与本公司

存在关联关系,因此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目前,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未与华电财务公司或其他关联人

发生与本次授信同类型的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华电财务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华电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

系情形。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 称: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2 号楼西楼 10 层

法定代表人:陈宇

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成立时间:2004 年 2 月 12 日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华电集团持有华电财务公司 36.15%的

58

股份,为华电财务公司第一大股东与实际控制人。

经营范围:经营下列本外币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

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

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

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

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

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

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

资租赁。

近三年,华电财务公司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稳步增

长。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华电财务公司资产总额 342.83 亿元,

净资产 71.19 亿元。2015 年度,华电财务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7.19

亿元,实现净利润 12.02 亿元。除《金融服务协议》所涉及的业务范

围外,华电财务公司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资产、人员等其他方

面的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在 2016 年从华电财务公司获得综合授信余额不超过 100,000 万

元,其中,含对子公司的转授信余额不超过 25,000 万元。综合授信

服务中,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除贷款外的其他授

信范围内金融服务,收费标准不高于(或等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

业务费用水平。

59

综合授信范围包括:贷款(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

产贷款、循环贷款、银团贷款等);应收账款保理;融资租赁;非融

资类保函;融资类担保;电子商业汇票承兑及贴现。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华电财务公司的财务状况良好,接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的监督,并按相关监管规则及运营要求向华电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

服务。公司执行与华电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降

低融资成本,保障经营资金需求,增强资金配置能力,实现资金效益最

大化。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

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请各位股东审议。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六日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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