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24 日在公
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议案》、《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等十七项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苏州市
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阅读了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供的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基
于客观、独立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收
益率和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滚动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银行理财产品,
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二、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
下,滚动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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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内
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三、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因工作需要,陆甜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职务,辞职后陆甜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现提名常玉保先生为公司
董事候选人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经审查,我们认为:
1、经审查常玉保先生的个人简历,未发现其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尚未解除的情形;
2、经了解常玉保先生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认为常
玉保先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
3、一致同意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
因此,我们同意提名常玉保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 2016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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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签名):
冯 颖
顾建平
钱志昂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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