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维数字:关于确认2015年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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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证券代码:000810 公告编号:2016—044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15年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基于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日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2015 年公司与深圳创维-RGB 电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创维 RGB 公司”)、深圳创维无线技术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创维无线公司”)、创维平面显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创维平面显示公司”)等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人提

供劳务、接受劳务、购买原材料或商品、租赁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确认了前述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关联

董事杨东文、施驰、刘小榕、张知、应一鸣回避表决。本事项无须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深圳创维-RGB 电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园南四道创维半导体设计大厦东座

22 楼;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合资);法定代表人:杨东

文;注册资本:人民币 70000 万元;营业执照号码:440301503327309;

主营业务:生产经营彩色电视机、监视器、显示器、视听器材、通讯

器件、声光电子玩具;与彩色电视机配套的接插件、注塑件、包装材

料、五金配件及新型电子元器件;可兼容数字电视、高清晰度电视

(HDTV)、数字磁带录放机、接入网通信系统设备;标清晰度电视

(SDTV)、投影机、新型显示器件(液晶显示、等离子显示、平板显

示)、高性能微型电子计算机、综合业务数字网络(ISDN)系统及设

备、数字音视频广播系统及产品、氮化镓、砷化镓新型半导体、光电

子专用材料及元器件、集成电路新技术及设备,从事信息网络技术、

微电子技术、软件开发业务。一般商品的收购出口业务(不含配额许

可证管理及专营商品)。从事物业管理和南山区科技园创维大厦停车

场机动车停放服务。在本市设立一家非法人分支机构。生产经营移动

通信系统手机。增加:家用电器产品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

(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增加:自有物业租赁,房地产经纪。增加:以

旧换新电器电子产品的销售。

(2)关联关系

创维 RGB 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 58.54%股份。

2、深圳创维无线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道 008 号创维大厦 A 座 3A01

室;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赫

旋;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营业执照号码:440301105061060;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移动电话机、数码产品、网络通讯终端的

研发;销售自产产品、无线通讯终端、计算机软硬件研发、批发、进

出口及其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设计配额、许可

证管理及其他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许

可经营项目:移动电话机、数码产品、网络通讯终端的生产(生产由

分公司经营)。

(2)关联交易

创维无线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创维电视控股有限公司的下

属企业。

3、创维平面显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镇塘头村 18 号;企业性质:有限

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法定代表人:杨东文;注册资本:

美元 3950 万元;营业执照号码: 440301503287663;主营业务:生

产经营新型显示器件(平面显示器及显示屏)、可兼容数字彩色电视

机、高清度电视。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从事创维工业园停车场经营。

(2)关联交易

创维平面显示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创维电视控股有限公司

的下属企业。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基于子公司北京创维海通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中标北京歌华有

线一体机项目 2015 年度向创维 RGB 公司采购发生额为 507 万;基于

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中标直播卫星项目 2015 年度向创

维无线公司采购直播星模块发生额为 270 万,创维无线同时提供部分

加工劳务发生额为 168 万元;子公司深圳微普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向

创维-RGB 提供软件技术服务,主要是与创维-RGB 公司在数字电视业

务上、广电软件系统的协同及技术上的对接,开发广电数字一体机软

件系统项目,2015 年度该项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超出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 2015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406 万元;子公司深圳创维

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向创维平面显示公司租赁厂房超出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 2015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213 万元。

2、以上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法人之

间的日常接受劳务、提供劳务、采购原材料或商品、租赁等,且占公

司同类交易的比例较小。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依照公平公正的原则,

以市场价为定价依据。付款时间和方式由双方按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

务惯例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与以上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为日常关

联交易,均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

2、以上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本

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良影响。

3、以上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也不会因以

上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1、此次补充确认关联交易事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补充履行审批

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2、上述补充确认的关联交易属正常业务

经营所需事项,上述关联交易的合同及定价履行公司了内部审批等程

序,并参考市场价格而确定,定价公允,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确认 2015 年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进行补充审议确认。

(二)独立董事意见

1、该议案与关联公司发生的交易事项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符合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履行了公司内部审批等程序,但未能及时审议披露,

经核查,我们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董事会在补充审议该议案时,按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关联

董事已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公

司补充确认关联交易事项表示同意。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表决该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关联交易议案的内容,其表决程序合

法有效;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公允,交易公平,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公司补充

确认关联交易事项表示同意。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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