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条文 原条文 修订后条文
第一百六 公司采取固定比例政策进行现金分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
十三条第 红,即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 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
二款 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东 之十,且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
的净利润的百分之十,且任意三个连 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
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 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
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 之三十。如存在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
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如存在 的,以弥补后的金额为基数计算当年现
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的,以弥补后的 金分红。
金额为基数计算当年现金分红。如无 上述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并提交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发生,公司必须进行现金分红,以现
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
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5%。重大投资计
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指以下情形
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
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50%;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
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的 30%。
上述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并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