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 公告编号:2016-032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于2016年5月26日召开公司2015
年度股东大会,并于2016年4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刊登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29)。
根据相关规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5月26日(星期四)上午9:3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5月25日(星期三)至2016年5月26日(星
期四)。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5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5月25日下午15:00至2016年5月2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
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
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投票表
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
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20日(星期五)
二、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5月20日(星期五)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
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
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
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
事项合法、完备。
2、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1)审议《关于<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5)审议《关于部分变更“年产20,000吨高纯氯氧化锆”项目
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8)审议《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9)审议《关于聘任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董事长重大授权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第7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属于普通决
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的过半数通过。
上述议案5、议案6、议案8、议案9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
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已于2016年4月21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
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 、 登 记 时 间 : 2016 年 5 月 25 日 , 上 午 9:30-11:30 , 下 午
13:30-15:30。
2、登记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莱美路宇田科技园本公司董
事会秘书处。
3、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
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
户卡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
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
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
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
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4)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6年5月25日下午
15:3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
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本公司不
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或 互 联 网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67。
2、投票简称:东锆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5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
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东锆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
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
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
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则视为
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具体如下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所有议案 100
议案 1 审议《关于<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00
议案 2 审议《关于公司<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0
议案 3 审议《关于公司<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
议案 4 审议《关于公司<2015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00
议案 5 审议《关于部分变更“年产 20,000 吨高纯氯氧化锆” 5.00
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议案 6 审议《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00
议案 7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00
议案 8 审议《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8.00
议案 9 审议《关于聘任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00
议案 10 审议《关于公司 2016 年度董事长重大授权的议案》 10.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
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
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
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
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
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25日下午15:00
至2016年5月2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
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
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
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如股东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
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
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预计为一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恩敏
联系电话:(0754)85510311
联系传真:(0754)85500848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莱美路宇田科技园本公司董事会
秘书处。
邮政编码:515821
六、附件
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广东东方锆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
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 表决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1 审议《关于<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 2 审议《关于公司<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案》
议案 3 审议《关于公司<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
议案》
议案 4 审议《关于公司<2015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
议案》
议案 5 审议《关于部分变更“年产 20,000 吨高纯氯氧
化锆”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议案 6 审议《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议案 7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 8 审议《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9 审议《关于聘任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 10 审议《关于公司 2016 年度董事长重大授权的议
案》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
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
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2016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