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357 股票简称:富临运业 公告编号:2016-041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
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富临长运集团有
限公司拟向招商银行成都高新支行申请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富临
长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临长运”)向招商银行成都高新支行申请不超过 4,000
万元人民币贷款。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上述富临长运 4,000 万元
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 1 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股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
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富临长运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富临长运 99.9699%的股权;
富临长运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10100201905228W,住所为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
239 号 29 栋,法定代表人为王志,注册资本为 16,004.0879 万元,主营业务为汽车客
运、汽车货运等。
(二)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富临长运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109,428.56 万元,
净资产为 45,447.59 万元,营业收入为 65,453.08 万元,净利润为 13,056.73 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一)被担保人富临长运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为满足公司业务
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为富临长运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富临长运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公司为富临长运 4,000 万元人民
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
重大影响。
(三)本次为富临长运提供担保事项授权公司总经理办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公司为富临长运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67%。截至本
公告日,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其他对外担保行为,亦无逾期对外
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六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