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380 证券简称:安硕信息 公告编号:2016-025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
实施方案已获 2016 年 5 月 6 日召开的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刊登于 2016 年 5 月 6 日证监会指定网站上。
本次分红派息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实施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7,44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
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
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 5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 年 5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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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5 年 5 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 年 5 月 30 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61 上海安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 01*****758 高勇
3 01*****948 高鸣
4 08*****624 北京君联睿智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 01*****431 翟涛
6 01*****360 祝若川
7 00*****326 侯小东
8 00*****525 谢俊元
9 00*****633 陆衍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联系人:曹丰
咨询电话:021-55137223
传 真:021-35885810
咨询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泰路 11 号 24 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七、备查文件
1.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的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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