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16-015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5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
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16 年 5 月 23 日以通讯方式召
开了会议。应参加的董事 7 人,实际参加的董事 7 人,占应参加董事人数的 100%,
没有董事授权委托他人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傅勇国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列席
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投票表决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经会议讨论形成
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确定
其报酬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公司 2016 年度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财
务和内控的审计机构,并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为 60.2 万元人民币。此议案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确定 2016 年银行授信总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
为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总额不超过
140,000 万元(包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现有银行授信额度年度内的周转)范围内
办理 2016 年银行授信融资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年度内申请的银行授信额度
包括但不限于长(短)期借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各类银行业务。年度
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应在额度范围内办理具体融资业务。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按
照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1
3.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
果为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股票期权注销的议
案》;(傅勇国、陈建斌和符荣武三位为股票期权计划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回避
表决,其余四位董事表决结果为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因公司2015年度业绩未达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三个行
权期行权条件,根据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
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第三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104.3967万份。
5.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结果,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正,修正
内容如下:
(1)《公司章程》原条款:“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21,900,303
元。”
现修改为:“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22,944,271 元。”
(2)《公司章程》原条款:“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521,900,303 股,均
为普通股。”
现修改为:“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522,944,271 股,均为普通股。”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确定独立监事年度津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从 2016 年起给予独立监事年度津贴为税前 2.5 万元/人。该议案尚须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7.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决定于 2016 年 6 月 15 日(星期三)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
上述第 4 至 7 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网址: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独立董事李峻峰、王丽娟和黄
强对第 1、4、6 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网址:
2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