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2 证券简称:恩华药业 公告编号:2016-029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
(临时)会议于 2016 年 5 月 24 日上午 9:00 至 11:00 在徐州市民主南路 69 号恩华大
厦 16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会议召开前 7 天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
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公司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孙彭生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就本次会议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
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以
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远恒药业有限公司以2015年度经审计后的
未分配利润500万元人民币转增注册资本。
本议案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5月25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6-030)。
特此公告。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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