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规定,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
一致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数量的议
案
本次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数量的调整,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
以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从 9.45 元调整至 4.675 元,期权数量从 15.2
万份调整至 30.4 万份。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名页)
独立董事:
张汉斌 杨 斌 刘胜军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