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
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相关
审议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推选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会议选举的董事长、副董事长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
能力和条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
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提名、审议、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推选陈平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娄兵女士、苏
光祥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二、《关于聘任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及《关
于聘任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限制担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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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情况,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同意聘任苏光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陈玲莉女士为公司财务总
监,夏有章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田正军先生为公司副
总经理,宋志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白玉女士为公司总经理助理,
张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
三、《关于使用公司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我们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同时调查了公司投资理财事项的操
作方式、资金管理、风险控制等措施,并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现金
流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对此发表议下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制定了《投
资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采取了严格
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本次投资理
财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
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在本次董事会审议的额度和范围
内进行投资理财。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审
议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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