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应龙: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一]

来源:上交所 2016-05-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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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

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相关

审议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推选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会议选举的董事长、副董事长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

能力和条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

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提名、审议、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推选陈平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娄兵女士、苏

光祥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二、《关于聘任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及《关

于聘任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限制担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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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情况,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同意聘任苏光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陈玲莉女士为公司财务总

监,夏有章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田正军先生为公司副

总经理,宋志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白玉女士为公司总经理助理,

张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

三、《关于使用公司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我们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同时调查了公司投资理财事项的操

作方式、资金管理、风险控制等措施,并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现金

流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对此发表议下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制定了《投

资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采取了严格

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本次投资理

财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

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在本次董事会审议的额度和范围

内进行投资理财。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审

议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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