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6-031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及重新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2016 年 5 月 23 日,公司接第一大股东天通高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107,968,17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3.00%,简称“天通高新”)通知,该股
东于 2016 年 5 月 19 日将其持有的原质押给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700 万股进行了解除,占公司总股本的 0.84%,并办理了解
除质押登记手续。
二、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同日,天通高新又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700 万股重新质押给了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84%,质押期限自
2016 年 5 月 19 日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
本次解除质押及重新质押完成后,天通高新持有天通股份中用于质押登记的
股份数为 175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1%;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股
份数为 88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60%。
(二)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
天通高新本次质押的目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天通高新具备资金偿还能力,
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根
据质押协议约定,本次交易设履约保障比例平仓值,当履约保障比例低于平仓值
时,可能引发质权人对质押股份的平仓行为。以上风险引发时,将采取以下措施
解决:追加足额保证金,或追加申请人或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天通股份等值股票
质押,并及时通知公司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