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3 证券简称:瑞丰高材 公告编号:2016-026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5
月 23 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琳先生和公司财务总监张荣兴
先生的《辞职报告》。张琳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张
荣兴先生因年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其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
何职务。
截止公告日,张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886800 股,张荣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212300 股。张琳先生和张荣兴先生承诺将严格遵守上市前所作《承诺函》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规则》及相关规定,自离职之日起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张琳先生关于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的辞职报告及张荣兴先生关于财务总
监的辞职报告于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张琳先生关于董事的辞职申请将于
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填补空缺后生效,在此之前,张琳先生将继续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董事职责。
张琳先生和张荣兴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公司
在未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期间,暂由公司董事长周仕斌先生临时代行董事会
秘书职责,未正式聘任新的财务总监期间,暂由财务部经理许曰玲代行财务总监
职责。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尽快
提名新的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尽快召开董事会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和财务总监。
公司及董事会对张琳先生和张荣兴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
心感谢!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