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16-028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5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6年5月17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
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2016年5月17日,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以截至2016年4月25日公司总股本689,442,85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十
股现金分配股利0.25元(含税),总计现金分配股利17,236,071.43元。剩余未分
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不转增,不送红股。本权益分派方案从披露至实施期间
公司股本总额无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
一致。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89,442,857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
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25000元;持
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先按每10股派0.25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
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
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
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5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5月3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5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年5月30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43 无锡华东重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 08*****446 无锡振杰投资有限公司
3 08*****448 无锡杰盛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年5月19日至登记日:2016年5月2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高浪东路508号华发大厦B座24楼
咨询联系人:徐大鹏
咨询电话:051085627789
传真电话:051085625595
七、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 董事会审议通过《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议;
3.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