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名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16-045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硕电源”或“公司”)2015年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6年5月16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自分配方案披露
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
时间未超过2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77,341,3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6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44 元;
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先按每 10 股派 0.16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
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
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2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6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 5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 年
5 月 30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6 年 5 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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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 年 5 月
3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定向回购方笑求、
蓝顺明 2015 年度应补偿股份的公告》,因经审计的湖南省方正达电子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方正达”) 2015 年度净利润(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为准,下同)为 4,146.16 万元,未完成 2015 年度的业绩承诺。根据方笑求、
蓝顺明与公司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若方正达任一年度的实际净利
润数额低于承诺净利润数额,方笑求、蓝顺明应向上市公司补偿。经计算 2015
年度方笑求应补偿股份数量=15.5342 万股;蓝顺明应补偿股份数量=15.5342 万
股。若公司在补偿期限内实施现金分配,应回购注销股份对应的现金分配部分应
作相应返还,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应回购注销的股份
数量。据此,在回购注销股份时方笑求、蓝顺明应返还金额=31.0684 万股
/10*0.16=4,970.944 元。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西丽松白路1061号茂硕科技园
咨询联系人:方吉槟
咨询电话:0755-27659888
传真电话:0755-27659888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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