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7 证券简称:光韵达 公告编号:2016-021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6年5月23日,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光韵达激光应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韵达激光”) 向
北京银行深圳南山支行做一年期银行贷款提供最高限额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担保期为一年。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 担保协议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后签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光韵达激光应用技术有限公司
2、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501125286
3、设立时间:2005年03月25日
4、法定代表人:侯若洪
5、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 13 号清华紫光科技园 1 层
6、注册资本:1282.10万元
7、经营范围:从事精密激光技术的应用开发、研究及相关电子产品的开发,销
售自行研发的产品,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生产高温陶
瓷电容、低温陶瓷电容、柔性线路板;销售自产产品。(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
批复:深南环批【2010】50819 号经营。)
8、与公司的关系:光韵达激光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截止201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 7,900.27万元,负债总额 1,923.03
万元,净资产5,977.24万元,营业收入 683.15 万元,净利润 80.42万元。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资产总额 7,914.27 万元,负债总额 2,017.45
万元,净资产 5,896.82 万元,营业收入 3,204.55 万元,净利润 470.90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北京银行深圳南山支行拟签订的担保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保证人: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北京银行深圳南山支行
主合同债务人:深圳光韵达激光应用技术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本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具体以银行审批金额为准)
保证期间:一年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符合监管机构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相关要求。公
司董事会认为:
1、被担保人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光韵达激光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具
备较强的监控和管理能力,全额提供本次担保的风险可控。
2、光韵达激光的资产质量较高,主要产品市场前景良好并呈快速增长态势,偿债
能力较强且信誉良好,没有明显迹象表明本公司可能因光韵达激光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
责任。
3、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本公司及光韵达激光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不会损害到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此,同意公司为光韵达激光的贷款提供最高限额 2,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过担保类业务及逾期担保事项。本次担保完成
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2,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净资产37,161.92 万元的5.38%。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