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虹控股: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23 08:4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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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海虹控股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16-14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零一五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 2016 年 4 月 23 日

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发布了《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

便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发布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

公告。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5 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 年 5 月 26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 年 5 月 25 日至 5 月 2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5 月 26 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25 日 15:00 至 2016 年 5 月 26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 2016 年 5 月 20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委托书格式附后);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任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海口市滨海大道君华海逸大酒店(原文华大酒店)公司

1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公司董事会 2015 年度工作报告

3、公司监事会 2015 年度工作报告

4、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其报酬事项的议案

以上议案详细情况请参考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出席登记;

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持股证明办理出席登记;

法人股东代表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持股证明办理出席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6 年 5 月 23 日至 5 月 25 日工作时间(8:30-12:00 及

14:30-17:30)

(三)登记地点:

现场登记:海口市滨海大道君华海逸大酒店七层公司投资与证券事务部

其它方式: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

间、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敬请参会股东在出席现场会议前进行电话确认。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

票。具体流程详见附件 2。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2

联系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君华海逸大酒店七层公司投资与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王晨曦

联系电话:(0898)68510496

联系传真:(0898)68510496

邮政编码:570105

2、会议会期费用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交通等全部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3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议案 表决意见

议案内容

序号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及摘要

2 公司董事会 2015 年度工作报告

3 公司监事会 2015 年度工作报告

4 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其报酬事项的议案

注:请在选定项目下划“√”,其他符号无效。

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受托人应按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1. 对临时提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赞成票;

2. 对临时提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反对票;

3. 对临时提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弃权票。

如委托人对任何上述提案(包括临时提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

是否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该等议案投票表决:□是 / □否;

对列入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举监票人,审查参会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等,受托人是否有权按自己的意思享有表决权:□是 / □

否;

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为止。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签署日期:

4

附件 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为“360503”,投票简称为“海虹投票”

(二)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 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100

1 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及摘要 1.00

2 公司董事会 2015 年度工作报告 2.00

3 公司监事会 2015 年度工作报告 3.00

4 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

5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00

6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其报酬事项的议案 6.00

2. 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审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意见包括: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16 年 5 月 2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

—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25 日 15:00,结束时

5

间为 2016 年 5 月 26 日 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

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

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

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 三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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