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塑控股:独立董事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5-23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基于

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交易方案的独立意见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认为公司符合重大资产购买的要求

和条件。

2、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交易对方为曲水中青和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曲水

中青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不存在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联关系,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不构成关联交易。

3、《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及相关事项经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全部法定程序。董事会

及全体董事就提供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进行了承诺。

4、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国家有关产

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导致公司股权

分布出现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方案合理、切实可行,具备可操作性。本次重

大资产购买完成后,将有利于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持续发

展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5、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涉及的交易风险因素已在《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

大资产购买报告书》及相关公告文件中进行了充分提示,有效保护了公司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

6、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以及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现金购买资产协

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公司

长远发展,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7、同意《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方案及整体安排,并同意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二、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估值事项的独立意见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聘请的估值机构及其经办估值人员与公司、交易对方、

标的公司,除业务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

突,估值机构具有独立性。

2、拟购买资产的估值报告的假设前提能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遵

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估值对象的实际情况,估值假设前提具有合理

性。

3、估值机构实际估值的资产范围与委托估值的资产范围一致;估值机构在

估值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估值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

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目标资产实际情况的估值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

可靠;资产估值价值公允、准确。估值方法选用恰当,估值结论合理,估值方法

与估值目的相关性一致。

4、公司以拟购买资产的估值结果为参考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拟购买

资产的交易价格,拟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是公允的。综上所述,公司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事项中所选聘的估值机构具有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合理,估值方法与估

值目的相关性一致,出具的估值报告的估值结论合理,估值定价公允。

我们认为,本次交易聘请的估值机构及其经办估值人员具有独立性;本次交

易相关估值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估值方法选用恰当,估值结论合理,估值方法

与估值目的的相关性一致;本次交易以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估机构出具的

《估值报告》的估值结果为基础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估值定价具有公允性。

(以下无正文)

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

(此页无正文,仅为《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购买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鄢国祥_______________ 王寿群_______________ 钟卫___________________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华塑控股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