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荣盛石化股份有限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审慎负责的工作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现就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
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
资格合法。经审阅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未发现其有不符合《公司法》
相关任职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
的现象。我们认为其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
2、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方式、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3、同意聘任郭成越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俞凤娣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聘任李彩娥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全卫英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姚铮、俞毅、俞春萍
2016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