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本次股
票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20日上午在
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上步工业区10栋2楼主持了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在深圳市罗湖区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现将中签结果公告如下:
末尾位数 中签号码
末“4”位数 3599 8599
末“6”位数 427424 927424
6815402 8065402 9315402 0565402 1815402 3065402
末“7”位数
4315402 5565402
70763124 90763124 10763124 30763124 50763124
末“8”位数
23828707
凡参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
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37360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新疆天顺供
应链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
投资者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获知中签情况:
1、通过所在证券公司交易终端查询;
2、通过拨打电话400-808-9999进行语音查询(请根据提示音按1。按2转人
工接听则无法查询)。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16 年 5 月 23 日(T+2 日)公告的《新
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
告》履行缴款义务。T+2 日日终,中签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
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
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
1
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 个
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发行人: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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