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帝股份: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5-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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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23 证券简称:威帝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5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12,339,000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6 年 5 月 27 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832 号)核准,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5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0,000,000 股,并与 2015 年 5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前的总股本为 60,0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为 80,000,000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

公司总股本为 120,000,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30,000,000 股,有限

售条件流通股为 90,000,000 股。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 12,339,000 股,锁定期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 2016 年 5 月 27 日上

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 80,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

条件流通股为 60,00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20,000,000 股。

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5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以公司 2015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

1

8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共转增 40,000,000 股。

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20,000,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30,000,000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90,000,000 股。上述新增无限售流通股份

已于 2015 年 9 月 25 日上市,各股东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同比例增加。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一)公司其他股东白哲松、吴鹏程、吕友钢、崔建民、王彦文、宿凤琴、

冯鹰、张铁军承诺:

“自威帝电子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

行前本人持有的威帝电子股份,也不由威帝电子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作为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振华、刘国平、白哲松、

吴鹏程、吕友钢同时承诺:

“本人所持威帝电子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若威帝电子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若威帝电子上市后 6 个月内威帝电子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威帝电子股票的锁

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威帝电子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上述承诺不因本

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终止”。

(三)除上述承诺外,作为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陈振

华、刘国平、白哲松、吴鹏程、吕友钢、崔建民同时承诺:

“在本人担任威帝电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本人所持有威帝电子股份总数的 25%,不再担任上述职务后半年内,不转让

本人持有的威帝电子股份,在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

牌交易出售威帝电子股票数量占所持有威帝电子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

50%”。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5〕18 号规定,从 2015 年 7 月 8 日起 6 个月内,公

司控股股东和持股 5%以上股东(以下并称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人员

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6 个月后按证监会相关规定执行。截至本核

2

查意见出具之日,上述股东均严格执行了所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情况,公司也不存在对该限售股份持有人的违规担保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威帝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威帝股份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

2、威帝股份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时所作出的承诺;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威帝股份关于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

露真实、准确、完整。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12,339,000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6 年 5 月 27 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 股东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

号 名称 数量 股占公司 数量(单位: 数量

总股本比 股)

1 白哲松 2,412,000 2.01% 2,412,000 -

2 王彦文 2,412,000 2.01% 2,412,000 -

3 宿凤琴 2,313,000 1.93% 2,313,000 -

4 冯 鹰 2,313,000 1.93% 2,313,000 -

5 吕友钢 963,000 0.80% 963,000 -

6 吴鹏程 963,000 0.80% 963,000 -

7 崔建民 576,000 0.48% 576,000 -

3

8 张铁军 387,000 0.32% 387,000 -

合计 12,339,000 10.28% 12,339,000 -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有 限 售 条 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90,000,000 -12,339,000 77,661,000

件的流通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90,000,000 -12,339,000 77,661,000

股份

无 限 售 条A 股 30,000,000 12,339,000 42,339,000

件的流通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30,000,000 12,339,000 42,339,000

股份

股份总额 120,000,000 - 120,000,000

八、上网公告附件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20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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