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化: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20 19:5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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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36 证券简称:新文化 公告编号:2016-057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2

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的通知,并于 2016 年 5 月 20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召开。应参加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及《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

司董事长杨震华先生主持。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逐项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已于2016年5月4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选举产生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项工作的顺

利开展,经董事会提名,选举杨震华先生(后附个人简历)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

的议案》

为了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经

公司董事长杨震华先生提名,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

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选举的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如下:(后附个人简历)

(1)审计委员会:万如平(主任委员)、孙毅、曹军波;

(2)提名委员会:郑培敏(主任委员)、杨震华、曹军波;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郑培敏(主任委员)、杨震华、盛文蕾、曹军波、

万如平;

(4)战略委员会:杨震华(主任委员)、盛文蕾、孙毅、郑培敏、曹军波。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聘任杨

震华先生(后附个人简历)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杨震华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聘任盛

文蕾女士、蒋正新先生、刘郡先生、华凌磊先生(后附个人简历)为公司副总经

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杨震华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聘任盛

文蕾女士(后附个人简历)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

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杨震华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聘任盛

文蕾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张津津女士(后附个人简历)为公司证券事务

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络方式如下: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盛文蕾 张津津

联系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东江湾路 444 号北区 238 室 上海市虹口区东江湾路 444 号北区 238 室

电话 021-65871976 021-65871976

传真 021-65873968 021-65873968

电子信箱 xinwenhua@ncmedia.com.cn xinwenhua@ncmedia.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了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经薪酬及考核委员会提议,结合

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所处行业的整体薪酬水平、以及公司所在地区的消费水

平,制定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姓名 职务

(税前)

杨震华 董事长兼总经理 60 万元

盛文蕾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50 万元

蒋正新 副总经理 50 万元

刘 郡 副总经理 50 万元

华凌磊 副总经理 50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日

简历:

杨震华先生,董事长兼总经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0 年生,

工商管理硕士(MBA),艺术管理博士,高级经营师。曾任上海音像出版社电视部

主任、发行总站常务副站长、中华文艺音像出版社常务副社长。现为上海文化发

展基金会评审评估专家,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副会长,上海市广播电视节目

制作业行业协会会长、上海电视艺术家协会副主席。杨震华先生被中国广播电视

协会评为全国优秀出品人,澳门国际电视节优秀制片人,中国电视剧产业二十年

突出贡献出品人,虹口区领军人才、第三届虹口区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

设者,第七届上海德艺双馨电视艺术工作者,第十届全国十佳电视剧出品人。2004

年公司成立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杨震华先生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渠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87.92%的股权,控制本公司 24.56%的股权,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时,杨震

华先生持有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新余丰禾朴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5%的股权,系新

余丰禾朴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2016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二大股东

新余丰禾朴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杨震华先生签署了《关于转让公司部分股份之

股份转让协议》。杨震华先生以协议受让的形式受让新余丰禾朴实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持有的公司 27,000,000 股股份。截至公告日,相关手续尚未办理完成。杨

震华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盛文蕾女士,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中国国籍,无境外

永久居留权,1972 年生,会计专业硕士(MPAcc)学位。曾任上海石油集团润滑

油公司财务科副科长、中石化上海润滑油销售分公司财务科科长。2013-2014 年

度虹口区三八红旗手,2015 年度“金治理”上市公司优秀董秘评选中获得“持

续回报公司董秘奖”,连续两年获中国创业板上市公司优秀董秘。2004 年公司成

立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2010 年 4 月起任公司董事,2013 年 5 月

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盛文蕾女士持有公司 2,475,000 股股份。2016 年 4 月 24 日,

公司第二大股东新余丰禾朴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盛文蕾女士签署了《关于转让

公司部分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盛文蕾女士以协议受让的形式受让新余丰禾朴

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 35,600,000 股股份。截至公告日,相关手续尚

未办理完成。盛文蕾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孙毅先生,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4年生,本科学历。曾

任上海电视台电视剧制作中心制片主任、上海电视台广告节目营销中心副主任、

上海电视台节目部主任、勤加缘国际传媒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新文化广播

电视制作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浙江天合盛世影视制作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

年4月起任公司董事。

截至公告日,孙毅先生持有公司1,980,000股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郑培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生,清华大学工学学士、

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曾任职于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现任上海荣正投

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银行业专业委员会委员,重庆

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森马服饰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日,郑培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曹军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 年生,外交学院国际经

济关系专业硕士学历。现为上海艾瑞市场咨询有限公司合伙人、研究院院长。兼

任深圳市麦达数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日,曹军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万如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生,会计专业硕士学位、

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大亚科技集团董事局主席助理、美国环球抵押贷

款公司中国子公司高级会计师、江苏正则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南京市注册

会计师协会第二、三届常务理事。现任惠生海洋工程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任上

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日,万如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蒋正新先生,副总经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8 年生,上海大

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经济师、高级经营师、高级技师(一

级商品经营师)、政工师。曾任上海市虹口区副食品公司团委书记;上海国泰食

品厂党支部副书记、厂长;上海三角地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

理;上海七百集团董事、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上海长远集团党委委员、副总

经理。2014 年 3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蒋正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刘郡先生,副总经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7 年生,研究生

学历。1989 年起在天津电视台工作。曾任天视卫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6 年 2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刘郡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华凌磊先生,副总经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生,文艺学

硕士学位。曾就职于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事业产业管理处,借调中共中央宣传部,

曾任上海浦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上海兰馨影业有限公司董事、总

经理,上海市广播影视制作业行业协会副秘书长。2016年4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华凌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张津津女士,证券事务代表,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 年生,

管理学学士学位。曾任公司财务副经理。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公告日,张津津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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