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011 股票简称:鼎汉技术 编号:2016—52
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5月4日以董事会公告
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16年5月20日下午13:30
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2号楼公司二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由
董事长顾庆伟先生主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9日下午15:00至2016年5月20日下午15:00期
间的任意时间。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20日公司总股本528,808,211股,通过现
场 和 网 络 投 票 的 股 东 18 人 , 代 表 股 份 223,097,143 股 , 占 上 市 公 司 总 股 份 的
42.188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02,712,755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38.333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20,384,388股,占上市公
1
司总股份的3.8548%。
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 16 人,代表股份 29,143,17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511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8,758,784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1.656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20,384,388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3.8548%。
出席本次会议的还有公司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
议:
(一)《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5 月 4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布的《北京鼎汉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1、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表决结果:同意 223,093,0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2%;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弃权 3,1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4%。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9,139,0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9%;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4%;弃权 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6%。
2、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表决结果:同意 223,093,0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2%;
2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弃权 3,1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4%。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9,139,0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9%;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4%;弃权 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6%。
3、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 223,093,0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2%;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弃权 3,1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4%。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9,139,0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9%;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4%;弃权 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6%。
4、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223,093,0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2%;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弃权 3,1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4%。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9,139,0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9%;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4%;弃权 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6%。
5、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等待期、可行权日、禁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 223,093,0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2%;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弃权 3,1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4%。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9,139,0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9%;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4%;弃权 3,100
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6%。
6、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表决结果:同意 223,093,0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2%;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弃权 3,1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4%。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9,139,0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9%;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4%;弃权 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6%。
7、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以及行权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223,093,0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2%;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弃权 3,1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4%。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9,139,0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9%;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4%;弃权 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6%。
8、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 223,093,0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2%;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弃权 3,1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4%。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9,139,0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9%;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4%;弃权 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6%。
9、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
表决结果:同意 223,093,0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2%;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弃权 3,100 股(其中,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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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投票默认弃权 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4%。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9,139,0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9%;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4%;弃权 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6%。
10、公司授予股票期权及激励对象行权的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 223,093,0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2%;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弃权 3,1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4%。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9,139,0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9%;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4%;弃权 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6%。
11、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 223,093,0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2%;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弃权 3,1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4%。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9,139,0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9%;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4%;弃权 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6%。
12、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如何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 223,093,0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2%;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弃权 3,1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4%。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9,139,0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9%;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4%;弃权 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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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
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23,093,0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2%;
反对 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9,139,0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9%;反对 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1%;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223,093,0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2%;
反对 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9,139,0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9%;反对 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1%;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童晓青、孙树一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
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及表决程序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和《股东大会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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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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