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16-49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于 2016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30 时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通知于 2016 年 5 月 16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5 名,实
际出席监事 5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赵旭飞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之日(2019 年 5 月 18 日)止。赵旭飞先生简历参
见附件 1。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
于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等风险可控的产品品种,风险相对较低,收益相对稳定,利
于提供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
部控制制度与体系,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能够保证理财投资的资金安全,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 5000 万元人民币额度内(含 5000 万元)的闲置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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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资金,开展低风险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
用,期限为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并同意
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 2016 年 5 月 23 日《中国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号
[2016-46])。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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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监事会主席简历
1、赵旭飞简历
赵旭飞:男,1966 年 11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曾任深圳北新
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现任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公司监
事会主席。
赵旭飞先生系公司第二大股东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除此以外,与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没有关联关系;
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 2014 年八部委联合印发
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
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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