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洪都航空 证券代码:600316 编号:临 2016-014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的
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 年 5 月 5 日,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447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针对《问询函》中的相关问题,公司经过认真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行业发展状况与公司整体业绩
1.行业发展状况。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8.16 亿元,同比下降 18.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816.52 万元,同比下降 20.81%,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亏损 1,854.87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与公司业务关联的宏观经济层面或
行业环境层面的发展趋势,并结合前述发展趋势分析公司报告期内业绩大幅下降
的原因。
答复:受全球经济下行影响,用户购买力下降;同时,公司正处于产品结构
转型升级时期,初、中级教练机经过十余年的高速发展,市场需求与订单已趋于
饱和;高级教练机 L15 作为一种全新的、未来的训练机种,国内外用户须围绕其
对原有的训练过程和计划进行调整完善,对产品进行充分的评估、试用,并根据
试用情况提出改进要求;公司也需不断对产品的生产、配套进行调整完善,从而
造成该段时期业绩下滑。
2.国际业务情况。年报披露,公司已成为国际教练机外贸市场主要供应商
之一,客户遍布亚太、非洲和拉美地区。但公司 2012、2013、2014 年出口收入
分别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 37.18%、28.45%、11.77%,呈逐年下降趋势。请公
1/9
司补充披露:(1)2015 年度出口收入的金额、占比、毛利率等财务数据,并对
近年来出口收入的变动情况进行分析;(2)近三年来国际市场竞争格局及公司市
场份额的变化情况,并辅以数据支持;(3)公司主要竞争对手以及公司相比竞争
对手的竞争优劣势和困难。
答复:(1)2015 年出口型飞机共计实现销售收入 18,223 万元,占主营业务
收入比重 9.31%,毛利率为 9.89%。公司销售比例下降的原因主要是全球经济不
断下滑,复苏乏力,目标市场国家购买力下降。
(2)近年来,各国空军开始训练体制改革,逐步装备具备三代机飞行员训
练功能的新型高级教练机。而二代中级教练机的市场趋于饱和,近三年来,公司
K8 教练机国际市场交付 24 架(其中 2014 年交付 10 架,2015 年交付 14 架),其
他国家同类产品交付 36 架;公司 L15 高教机签约 12 架,其他国家同类产品交付
约 40 架(不完全统计)。
(3)公司是目前国内唯一既能独立设计,又能自主生产,且产品覆盖初、
中、高级全谱系教练机的专业厂商;国际上的主要竞争对手为俄罗斯联合航空制
造集团公司、意大利阿莱尼亚马基公司和韩国航空工业公司,教练机多作为这些
大型航空整机制造企业的系列产品之一,所占比重较轻,且设计与制造分离,技
术力量相对其主产品来说薄弱。而公司(及前身)几十年专注教练机领域,独立
研发制造了初教 6、K8、L15 等多个型号系列的教练机,积累了丰富的研制生产
经验,实现了设计与制造相结合,能够快捷有效地贴近市场和用户。
3.各业务板块经营业绩。年报披露,公司主要业务有教练机业务、转包生产
业务和通用航空业务。请公司补充披露各业务板块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
率等财务数据以及同比变动情况,并结合所处行业分析变动原因。
答复:公司当前主要业务板块划分为:教练机、其他航空产品及非航空产品;
转包生产及通用航空业务虽属航空主营范畴,但占比较少,业绩贡献有限,暂未计
作单独业务板块。主要业务板块经营业绩如下表:
2/9
主营业务分板块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收入比 营业成本比 毛利率比
分版块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上年增减 上年增减 上年增减
上涨 8.69 个
教练机 790,776,260.42 703,918,284.38 10.98% -18.10% -25.38%
百分点
其他航空 下降 7.49 个
730,996,396.78 718,017,413.17 1.78% -18.34% -11.59%
产品 百分点
非航空 上涨 0.10 个
436,212,154.07 374,329,036.96 14.19% 2.54% 2.42%
产品 百分点
本期教练机板块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本期产品交付减少,毛利率较
上年增加主要是本年获得产品补价收入;其他航空产品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主
要系产品交付减少,毛利下降主要是受航空城搬迁影响,为满足交付要求,部分
零件外委导致成本增加所致;非航空产品毛利上升主要原因是公司加强内控管理,
降低了材料备件等消耗。
二、关于采购与销售情况
4.订单金额。由于公司产品生产周期较长,相比财务数据而言,公司订单金
额的变化情况更能反映公司的发展状况。请公司补充披露各业务板块近三年来新
接订单、交付订单以及在手订单的金额,并对其变化趋势进行分析。
答复:各业务板块近三年订单情况见下表:
各业务板块订单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在 手
业务板块
新接订单 交付金额 新接订单 交付金额 新接订单 交付金额 订 单
教练机 57,722 69,970 104,850 96,555 362,183 79,078 330,600
其他航空产品 77,222 97,168 78,080 89,515 100,845 73,100 50,520
非航空产品 29,448 31,034 42,542 42,542 43,621 43,621 42,000
注:交付金额含 2013 年以前年度签订的订单。
近三年,由于传统产品市场趋于饱和、公司产品结构转型升级等因素导致订
单及交付数量产生了一定的波动,目前,基于公司产品科研生产环节逐步向好以
及客户对公司产品的认可度提升,市场订单量正在逐步上升。
5. L15高教机业务。L15高教机作为公司的新一代产品,是公司未来战略中的
3/9
重要收入增长点。请公司补充披露该机型教练机近三年来的销售情况,并辅以数
据进行分析。
答复:2013 年,公司交付了 5 架 L15 高教机给出口用户;2014 年、2015
年无出口交付,但交付了一定数量的高教机给国内用户,因涉及政府订单,根据
有关要求,公司暂无法披露相关具体数据。
6. C919 机身等直段业务。年报披露,公司作为国产大飞机 C919 机身等直
段唯一供货商,自 2014 年开始已向中国商飞交付前机身和中后机身产品。请公
司补充披露:(1)近年来 C919 机身等直段的生产与交付情况,并结合其营业收
入占比、毛利率等财务数据分析其对公司业绩的贡献;(2)C919 机身等直段的
在手订单金额。
答复: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完成了等直段业务相关工艺装备的设计
制造;完成了 3 架份前机身和中后机身相关产品交付;完成 2 套应急舱门交付;
后续产品均已零件投产。
C919 项目虽然属于公司航空产品主营业务范畴,但由于当前正处于科研试
制阶段,其产生的营业收入及利润占比均较低,对公司业绩贡献有限。
公司承担了中国商飞 C919 项目前机身、中后机身相关产品研制任务,目前
仍处于科研试制阶段,相关产品尚未最终定价。
7.补充价格收入。年报披露,销售航空产品毛利率较上年上涨 1.8%,主要原
因是航空主要产品获取补充价格收入。请公司补充披露:(1)前述补充价格收入
的金额、性质与资金来源;(2)前述补充价格收入是否具有可持续性,以前年度
是否取得过该类收入;(3)前述补充价格收入的计算标准。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
问题发表意见。
答复:洪都航空教练机主要客户为政府。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针对新产品
飞机的定价,一般先按照暂定价签订销售合同并结算,待最终客户对实际发生的
工作量进行审核后,确定最终的结算价,并对过往交付的产品进行一次性补价。
补价机制具有可持续性。
三、关于生产与运营情况
4/9
8.未来运营成本变化。年报披露,航空城全面建成投入运营后,企业的运营
成本将迅速增加。请公司量化比较航空城投入运营前后运营成本的变化情况。
答复:根据初步测算,航空城全面建成投入运营后,公司年运营成本预计将
增加约 2 亿元,增加部分主要来自折旧费用、燃动费和交通伙食补贴等。
9.研发支出增长原因。年报披露,公司本年度研发支出 5,477.60 万元,较
上年增长 305%。请公司补充披露本年度研发支出大幅增长的原因。
答复:本年度研发支出大幅增长的原因主要是随着公司自筹研发项目增加,
研制费用有所增加,主要为:(1)L15 高级教练机研制费用 1,872.93 万元,增
加 1,685.49 万元;(2)新型基础教练机研制费用 1,452.27 万元,增加 910.67
万元;(3)K8 飞机改进改型项目 477.58 万元;(4)N5B 飞机项目 348.73 万元,
减少 245.12 万元;(5)子公司国际机电 2015 年研发费用 1,326.09 万元,主要
用于航空及非航空产品零部件的研制开发。
10.新增长期借款。年报披露,公司本年度新增长期借款 3 亿元,财务费用
同比上年增长 600.55%达 4,985.71 万元,是拖累公司业绩的重要因素;但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3.73 亿元。请公司补充
披露:(1)本年借入前述长期借款的原因;(2)前述长期借款的使用情况;(3)
前述长期借款的未来使用计划。
答复:(1)本年借入长期借款的原因:公司正处于新品投产、航空城建设、
整体搬迁“三线叠加期”,资金需求大,为缓解资金压力,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
行江西省分行申请政策性优惠贷款,期限为两年期,利率为 3.65%-3.90%,且公
司可以视资金情况提前归还。
(2)前述长期借款的使用情况:资金到账后,及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使用
完毕。
(3)前述长期借款的未来使用计划:该笔长期借款已使用完毕,因此无未
来使用计划。
11.存货跌价准备。公司2015年度存货周转天数长达367.65天,大幅高于公
司历年与行业平均水平,存货周转速度慢,但并未就存货计提跌价准备。请公司
5/9
补充披露:(1)公司本年存货周转速度较慢的原因;(2)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是
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发表意见。
答复:于2015年12月31日,洪都航空的账面存货价值为人民币29.8亿元,账
面存货价值较高,存货周转天数约为370天,存货周转速度较慢。主要是由于:
(1)公司于2015年6月份起正式启动航空城搬迁,并计划在三年内完成全部分厂
的搬迁工作。由于各个分厂的生产恢复周期较长,因此搬迁工作会影响各个分厂
的生产安排,并最终影响在手订单的交付。为减少搬迁恢复周期对产品交付的影
响,公司于2014年开始,提前投产了未来3年需交付的全部生产订单的生产和采
购计划,并导致库存存货金额增加,周转天数增长;(2)考虑到行业的惯例,为
提高生产效率,降低单次材料的采购成本,公司一般会按照批次一次性预投全部
的材料和成附件,并导致生产周期长,存货的周转天数长。
洪都航空的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
考虑了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
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于2015年12月31日,公司对存货的可变现净
值进行了分析,并重新评估了存货跌价准备余额的合理性,未发现需额外计提的
减值准备。
四、关于会计处理
12.拆迁补偿情况。年报披露,公司与南昌市青云谱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
补偿办公室签订《南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并将拆迁补偿款
1.25 亿元作为政府补助全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根据公司提供的的《国有土地房
屋征收补偿协议书》,该协议系公司与政府相关部门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
基础上达成的,补偿金额也是在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均价的基础上确定的,公司
为获得该补偿,需完成房屋搬迁等义务,否则需承担违约责任。而根据《企业会
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第二条的规定,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
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请公司补充披露:(1)将该笔拆迁补偿款确认为
政府补助,是否符合政府补助的“无偿性”特征;(2)公司与政府之间的本次拆
迁补偿行为是否属于具有双向、互惠特征的交易行为;(3)该笔拆迁补偿款项的
6/9
最终资金来源;(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是否已完成协议中约定的搬
迁义务;(5)对上述拟搬迁房屋、设备进行拆迁时的会计处理。请年审会计师对
上述问题发表意见。
答复:
因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洪都公司”)所属青云
谱机场为城中机场,已处于城市的中心地带,影响了城市规划布局,2009 年,
江西省人民政府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签订的《南昌航空城建设战略合作协
议》,支持洪都老厂区机场及生产区搬迁;2010 年,南昌市人民政府下发洪府文
(2010)76 号《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商请尽快搬迁青云谱机场的函》,商请洪都公
司尽快搬迁青云谱机场;2014 年,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城区老工业
区搬迁改造试点工作的通知》,洪都老工业区列入国家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试
点;2015 年,洪都老厂区启动搬迁;2015 年 12 月,洪都老厂区首批土地挂牌交
易(赣国土资网交地(2015)AA056 和(2015)AA057 号),已拍卖的地块将用于其他
普通商品房住宅用地。
因历史沿革,洪都老厂区部分房、地权属分离,土地权属为洪都公司,地上
建(构)筑物权属为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都航空)和
其他子公司,为推进洪都老厂区搬迁,加快洪都老厂区土地出让工作,南昌市委、
市政府同意将洪都老厂区首批土地纳入 2015 年收储和出让计划,洪都公司与南
昌市土地储备中心签订《南昌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储备合同》,洪都老厂区土地收
益扣除上缴的土地基金和轨道专项基金后,由南昌市财政通过南昌土地储备中心
全额返还给洪都公司,地上建(构)筑物的搬迁由所在地青云谱房管局所属拆迁
办组织实施,搬迁补偿款从土地收益中拨付。
根据南昌市政府规定的房屋征收补偿政策,南昌市青云谱区国有土地房屋征
收与补偿办公室(“青云谱区拆迁办”)拟定洪都航空搬迁补偿方案,按既定标准
计算补偿款,并从南昌市房管局入围的评估机构目录中抽签选定评估机构,评估
机构根据相应标准出具评估报告,青云谱区拆迁办审核后,与洪都航空签订《南
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补偿的范围包括,被征收房屋补偿、设
备搬迁补偿、停产停业补偿、搬迁补助费和货币补偿奖励。
7/9
2015 年 12 月,洪都航空完成了当年已拍卖商业用地的地上建(构)筑物的
搬迁任务,搬迁支出已经全部发生,同时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2 月
26 日 收 到 青 云 谱 区 国 库 集 中 收 付 核 算 中 心 支 付 的 搬 迁 补 偿 款 计 人 民 币
124,706,376.60 元。
(1)将该笔拆迁补偿款确认为政府补助,是否符合政府补助的“无偿性”特
征
如上所述,洪都航空的搬迁系根据政府城市规划所作的搬迁,企业收到的搬
迁补偿款为青云谱区拆迁办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核定的补偿款从土地收益中无
偿拨付,用于补偿本公司拆迁所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本公司未来不需要以提
供服务、转让资产等方式偿还该补偿。因此该补偿款符合政府补助的“无偿性”
特征。
(2)公司与政府之间的本次拆迁补偿行为是否属于具有双向、互惠特征的交
易行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规定,政府向企业提供
补助具有无偿性特点,而且政府补助通常附有一定条件。企业已获批准取得的政
府补助的,应当按照政府规定的用途使用。由于该笔拆迁补偿系政府出于城市规
划而要求企业进行搬迁并对本公司进行相应的补助,公司已按照政府的规定完成
房屋搬迁义务。因此该补偿款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中政府
补助的定义。
(3)该笔拆迁补偿款项的最终资金来源
根据洪都公司与南昌市土地储备中心签订的《南昌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储备合
同》,洪都老厂区土地收益扣除上缴的土地基金和轨道专项基金后,由南昌市财
政通过南昌土地储备中心全额返还给洪都公司,地上建(构)筑物的搬迁由所在
地青云谱房管局所属拆迁办组织实施,搬迁补偿款资金从相关土地收益中拨付。
(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是否已完成协议中约定的搬迁义务
洪都航空的搬迁工作于 2015 年全部完成,搬迁支出已经全部发生,并且不
需要再新建资产替代已被搬迁的建(构)筑物,也无其他尚未完成的义务,因此
8/9
洪都航空将搬迁补偿于 2015 年一次性计入营业外收入。
(5)对上述拟搬迁房屋、设备进行拆迁时的会计处理
上述搬迁涉及的建(构)筑物和设备在进行拆迁时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进行会计处理,即企业出售、转让、报废固定资产或发生固定
资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3.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年报披露,公司本年度发生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3,779.30 万元,较上年大幅增加 3,725.88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本年度出现前
述大额固定资产处置损失的原因。
答复:公司本年度发生固定资产处置损失为 3,779.30 万元,较上年大幅增
加 3,725.88 万元。本年度出现前述大额固定资产处置损失的原因,主要是报废
处置首批搬迁房屋及建筑物、无需搬迁的机床、设备,金额为 3,610 万元。
特此公告。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20 日
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