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Xiamen XGMA Machinery Company Limited.
(厦门市厦禾路 668 号)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5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二○一六年五月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5 年度)
重要声明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
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
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
向兴业证券提供的其他材料。兴业证券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
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作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
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兴业证券所
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
作为,兴业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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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5 年度)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
一、关于本次债券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的事宜
发行人于 2015 年 5 月 28 日刊登《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调
2012 年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公告》,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当时的市场环
境,发行人决定上调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 45 个基点,即本次债券存续期后 2 年
的票面利率为 5.00%固定不变。(注: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
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发行人于 2015 年 6 月 18 日刊登《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2 年
公司债券回售实施结果的公告》,2015 年 6 月 18 日为本次回售申报的资金发放
日,此次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为 70,000 手,回售金额为人民币 70,000,000.00 元。
二、公司营业收入持续下降,营业利润、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风险
2015 年,中国经济增速进一步放缓,全年 GDP 增速约为 6.9%,工业产能
过剩矛盾突出,工业生产价格持续下降,在固定资产投资、应收账款、存货等
高压之下,工程机械企业经营环境进一步恶化、转型升级压力加大;加之世界
经济整体增速下降,国际政治环境日益复杂,中国工程机械的出口增速亦明显
回落,整个行业处于极度低迷状态。因此公司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
度和 2016 年一季度合并报表口径下营业收入持续下滑,分别为 649,741.49 万
元、455,952.04 万元、306,793.99 万元和 127,959.58 万元;合并报表口径下营业
利润为-75,594.93 万元、-50,804.85 万元、-118,747.75 万元和-8,890.55 万元;合
并 报 表 口 径 下 经 营 性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为 24,356.37 万 元 、 -29,632.47 万 元 、
21,134.30 万元和-8,184.35 万元。公司持续下降的营业收入、为负的营业利润和
经营性现金流净额可能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偿债能力。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
2015 年 2 月 3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厦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厦门市国资委”)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工业”)
下属企业中航机电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工业机电系统”)、中航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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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5 年度)
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工业通飞”)签署《关于厦门海翼集团
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协议》,股权划转的标的为海翼集团合计 54%的国有股
权,其中中航工业机电系统通过本次股权划转取得海翼集团 50%的股权,中航
工业通飞通过本次股权划转取得海翼集团 4%的股权。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中
航工业机电系统持有海翼集团 50%的股权,中航工业通飞持有海翼集团 4%的股
权,厦门市国资委持有海翼集团 46%股权,中航工业将成为海翼集团的实际控
制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上述无偿划转经批准实施完成后,中航
工业将间接控制公司 48.28%的股份 (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刊登于《 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临 2015-008”号公告)。
截至目前,上述相关事项尚未明确,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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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5 年度)
目录
第一节 本期公司债券概要.................................................................................. 5
第二节 发行人 2015 年度经营和财务情况 .......................................................... 8
第三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情况 .............................................................................14
第四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15
第五节 本期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16
第六节 负责处理与本期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17
第七节 本次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18
第八节 本期公司债券担保人资信情况 ..............................................................19
第九节 其他情况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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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本期公司债券概要
一、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2012 年 6 月 6 日,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工股份”、
“公司”或“发行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公司债券核准文
件,核准文号为证监许可字[2012]755 号,获准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公司
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或“本次公司债券”)。
二、债券名称: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
三、发行总额:本次债券的发行总额不超过 15 亿元(含 15 亿元)。
四、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次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五、债券期限: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和投资者回售选
择权。
六、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上调本次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本公司将于本次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
息日前的第 15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
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本公司未行使利率上调选择权,
则本次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上
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次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
的本次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次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
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相关业务
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八、回售申报: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
的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
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
易;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次债券并
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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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逾期不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
起支付。本次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
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分别与债券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
乘积之和;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
市时各自所持有的本次债券到期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十、起息日:2012 年 6 月 18 日。
十一、利息登记日: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
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其所持本次债券获得该
利息登 记日所 在计息 年度 的利息 (最 后一个 计息年 度的 利息随 本金 一起支
付)。
十二、付息日:2013 年至 2017 年每年的 6 月 18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
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若投资者
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自 2013 年至 2015 年每年的 6 月
1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十三、兑付登记日: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
办理。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
本次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十四、本金兑付日:2017 年 6 月 1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
支付日为 2015 年 6 月 1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十五、债券利率确定方式: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通过市场询价协商确定。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的
前 3 年保持不变;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
续期限后 2 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 3 年票面年利率加上调基点,在债
券存续期限后 2 年固定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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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担保人及担保方式: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翼集
团”)为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债券新增厦门市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市
政集团”)作为担保人,为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
十七、发行时信用级别及信用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联合信用”)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
级为 AA+。
十八、债券受托管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九、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 11 亿元偿
还银行借款,调整债务结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改善公司
资金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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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发行人 2015 年度经营和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Xiamen XGMA Machinery Company Limited.
法定代表人:许振明
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厦工股份
股票代码:600815
注册资本:958,969,989.00 元
注册地址:厦门市厦禾路 668 号
办公地址:厦门市灌口南路 668 号之八
邮政编码:361023
联系电话:0592-6389300
传真:0592-63893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155052227K
互联网网址:www.xgma.com.cn
电子信箱:stock@xiagong.com
经营范围:1、工程机械产品及其配件制造、加工;2、经营本企业自产产
品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
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3、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4、销售工程机械用润滑油;5、工程机械产品租赁;6、销
售制动液、防冻液(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化学品)。
二、发行人 2015 年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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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5 年度)
2015 年,中国经济增速进一步放缓,全年 GDP 增速约为 6.9%,工业产能
过剩矛盾突出,工业生产价格持续下降,在固定资产投资、应收账款、存货等
高压之下,工程机械企业经营环境进一步恶化、转型升级压力加大;加之世界
经济整体增速下降,国际政治环境日益复杂,中国工程机械的出口增速亦明显
回落,整个行业处于极度低迷状态。面对严峻的市场环境和行业形势,公司围
绕“创新迎挑战,深耕求发展”的年度主题,努力推进企业转型升级。
2015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0.68 亿元,同比减少 32.71%;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9.998 亿元,同比减少 9,804.89%。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推进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换代。2015 年,公司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
司西安飞行自动控制研究所共同研发了工程机械智能电传控制系统,并在装载
机、挖掘机上完成试制,公司首款智能装载机、挖掘机亮相第十三届中国(北京)
国际工程机械、建材机械及矿山机械展览与技术交流会(BICES 2015);智能
电传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已被国家发改委列入国家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转型
升级项目,并获得国开发展基金 1.6 亿元 10 年期低息委托贷款。2015 年,公司
共开展产品开发项目 27 项、关键零部件开发项目 36 项、制造技术开发项目 4
项,完成了国Ⅲ排放、国Ⅱ噪音标准的产品全系列升级,开展了 HN 系列装载
机、F 系列挖掘机以及轮式挖掘机、电动叉车等新产品全系列机型的完善与开
发,公司多项产品和项目荣获各级科技成果奖,其中:XG955HN 轮式装载机获
得 2015 中国工程机械年度产品 TOP50 奖,厦工静液压装载机获得福建省科技
进步三等奖,XG845EL 挖掘机获得厦门市优秀新产品二等奖,工程机械再制造
项目获得厦门市科技进步三等奖。
2、持续提升品质,加强供应链管理。2015 年,公司共完成装载机降噪、
工作装置优化等质量改进项目 19 项,完成质量改善项目 36 项,开展质控点项
目 7 项;先后制定或修订《公司质量事故管理制度》、《公司持续改进管理办
法》,建立并执行厦工质量成本体系;先后开展测量管理体系内审和质量管理
体系内审,并及时完成整改、持续改进;整合子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将子公司
一并纳入公司管理范畴。2015 年,公司继续推进供应商质量协同工作,并帮助
30 家重点供应商完成质量改善,整合供应商超过五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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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5 年度)
3、聚力营销,拼抢国内外市场。2015 年,厦工电子商城正式运营,公司
初步涉足电商业务;积极拓展租赁、以旧换新等延伸业务;进一步整合销售渠
道,2015 年新增国内渠道 14 家、海外渠道 8 家,调整国内不良渠道 10 家,新
增 82 个信息网点;内外销协调,拓展大客户资源,梳理完善大客户目录,实施
大客户分类管理,全年共实现大客户销售 600 余台,通过大客户供应商资质审
核 5 家;成立特殊订单特别小组,提高市场响应速度;提升海外子公司运营管
理水平,推进本地化营销,并积极开拓北美市场;拓展国际贸易第三方业务,
全年实现第三方业务收入 3.29 亿元,同比增长 681.91%。
4、精益经营,夯实基础管理。2015 年,公司修订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
健全人才成长通道及人事管理制度,颁布实施《公司优秀青年后备人才轮岗挂
职锻炼管理办法》、《公司驻外人员管理办法》及《公司职工内部退养方案》
等 7 项人事管理制度;深化两化融合,推广信息技术运用,开展两化融合体系
贯标,完成厦工电商平台构建、GPS 物联网系统上线使用及 SRM 系统二期开发
工作;强化债权管理,落实对重点经销商的现场核收工作,严格执行经销商抵
押担保管理制度,统一开通公司应用债权管理系统的经销商共计 130 家,风险
管控力度进一步加强。
5、精简机构,瘦身提效。2015 年,公司全面梳理机构职能,开展组织机
构优化和整合,促进生产、管理效率提高;有序开展人员分流工作,全年累计
减员(含劳务工)900 余人;严格产销存管理,积极处置积压物资,减少资金
占用;整合清理存量厂房、土地,利用闲置厂房、土地寻求合资合作项目,争
取开源创收。
(一)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比
毛利率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 上年 增减
(%)
减(%) 减(%) (%)
工程机械产 减少 4.28
品 1,994,187,069.85 1,793,385,596.10 10.07 -32.90 -29.55 个百分点
商业贸易产 增加 0.94
1,026,867,462.06 1,007,950,997.07 1.84 -32.09 -32.74
品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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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比 营业成本比 毛利率比上
毛利率
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上年增减 上年增减 年增减
(%)
(%) (%) (%)
减少 7.07
土石方机械 1,115,344,680.59 1,038,375,584.99 6.90 -40.60 -35.72 个百分点
隧道掘进 增加 1.93
机械 295,923,076.97 229,636,124.44 22.40 167.55 161.04 个百分点
其他工程机 减少 7.21
械 338,417,793.39 311,984,933.10 7.81 -44.27 -39.54 个百分点
增加 0.29
配件 238,540,456.92 206,503,383.11 13.43 -33.81 -34.03
个百分点
增加 0.65
材料及其他 1,032,828,524.04 1,014,836,567.53 1.74 -32.43 -32.87 个百分点
(二)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国内 2,533,882,480.96 -34.29
国外 487,172,050.95 -22.46
三、发行人 2015 年度财务情况
根据发行人 2015 年度财务报告,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本年比上年同期
主要会计数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增减(%)
营业收入 3,067,939,918.52 4,559,520,397.97 -32.71 6,497,414,936.85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 -999,781,892.18 10,301,839.01 -9,804.89 -589,972,691.13
润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
不适用
非经常性损益 -1,029,021,055.80 -434,175,452.83 -644,144,618.63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211,343,027.06 -296,324,705.19 不适用 243,563,673.67
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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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5 年度)
本年比上年同期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 3,075,824,584.70 4,072,865,746.90 -24.48 4,063,028,215.23
产
总资产 9,517,857,144.51 11,039,278,675.46 -13.78 11,605,278,686.02
期末总股本 958,969,989.00 958,969,989.00 0 958,969,989.00
(二)主要财务指标
本年比上年同期增减
主要财务指标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04 0.01 -10,500.00 -0.6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04 0.01 -10,500.00 -0.6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
-1.07 -0.45 不适用 -0.67
本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7.97 0.25 减少 28.22 个百分点 -13.4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8.79 -10.67 减少 18.12 个百分点 -14.69
(%)
资产负债率 66.62% 62.34% 增加 4.28 个百分点 64.39%
流动比率 1.85 1.70 8.82 1.84
速动比率 1.33 1.18 12.71 1.34
(三)公司合并报表下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第一季
度主要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一季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127,959.58 306,793.99 455,952.04 649,741.49
营业利润 -8,890.55 -118,747.75 -50,804.85 -75,594.93
营业外收入 472.00 3,798.29 53,656.81 6,898.53
营业外支出 28.07 498.00 610.32 1,048.40
利润总额 -8,447.52 -115,447.46 2,241.63 -69,744.79
净利润 -6,982.03 -97,983.38 1,727.74 -59,601.79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7,339.18 -99,978.19 1,030.18 -58,997.27
2015 年,中国经济增速进一步放缓,全年 GDP 增速约为 6.9%,工业产能
过剩矛盾突出,工业生产价格持续下降,在固定资产投资、应收账款、存货等
高压之下,工程机械企业经营环境进一步恶化、转型升级压力加大;加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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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5 年度)
经济整体增速下降,国际政治环境日益复杂,中国工程机械的出口增速亦明显
回落,整个行业处于极度低迷状态。因此公司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
度和 2016 年一季度合并报表口径下营业收入持续下滑,分别为 649,741.49 万
元、455,952.04 万元、306,793.99 万元和 127,959.58 万元;合并报表口径下营业
利润为-75,594.93 万元、-50,804.85 万元、-118,747.75 万元和-8,890.55 万元;合
并 报 表 口 径 下 经 营 性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为 24,356.37 万 元 、 -29,632.47 万 元 、
21,134.30 万元和-8,184.35 万元。
公司合并报表口径下 2015 年营业利润为-118,747.75 万元,合并报表口径下
的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97,983.38 万元和-99,978.19 万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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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755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2 年 6
月 18 日公开发行了 15 亿元公司债券。根据发行人于 2012 年 6 月 14 日公告的
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内容,发行人拟将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中的部分资
金用于偿还公司的银行借款,剩余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根据发行人的相关说明,本期公司债券均按照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
的使用用途专款专用,其中已用于偿还银行借款 110,000.00 万元,剩余支出资
金主要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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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须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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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5 年度)
第五节 本期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2016 年 1 月 14 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上调厦门厦工机械
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信用等级的公告》,决定将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
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的债项信用等级由 AA+上调到 AAA。
发行人 2016 年主体和本次债券信用等级情况,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2016 年出具的《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15 亿元公司债券跟踪评级
报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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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5 年度)
第六节 负责处理与本期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发行人负责处理与本期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为李畅,报告期内无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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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5 年度)
第七节 本次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募集说明书》约定,本次债券的付息日为:2013 年至 2017 年每年的 6 月
18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
第 1 个工作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自
2013 年至 2015 年每年的 6 月 1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
的第 1 个工作日)。
发行人于 2014 年 6 月 13 日刊登《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
债券 2014 年付息公告》,并于 2014 年 6 月 18 日支付利息。
发行人于 2015 年 5 月 28 日刊登《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调
2012 年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公告》,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当时的市场环
境,发行人决定上调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 45 个基点,即本次债券存续期后 2 年
的票面利率为 5.00%固定不变。(注: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
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发行人于 2015 年 6 月 18 日刊登《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2 年
公司债券回售实施结果的公告》,2015 年 6 月 18 日为本次回售申报的资金发放
日,此次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为 70,000 手,回售金额为人民币 70,000,000.00 元。
发行人于 2015 年 6 月 13 日刊登《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
债券 2015 年付息公告》,并于 2015 年 6 月 18 日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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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5 年度)
第八节 本期公司债券担保人资信情况
一、担保人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 668 号海翼大厦 B 座 24-28 层
法定代表人:郭清泉
成立日期:2006 年 05 月 29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2,563,840,000 元
公司类别: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1、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2、从事工程机械、交
通运输设备、电子等机电产品的制造、销售和对外贸易,对相关产业进行投
资、控股、参股;3、为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
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管理等服务;4、从事相关产业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
究开发,转让研究成果,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5、提供企业管理、投资政策等
方面的咨询服务;6、为所投资企业提供财务支持、贷款担保和发行债券担保;
7、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8、从事其他国家禁止或限定经营外的业务。
股东结构:担保人是厦门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企业,由厦门市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厦门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对
担保人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出资及控股比例为 100%。
主营业务情况:海翼集团通过资产重组,确立了以商用运输设备制造、商
用运输设备服务、地产及投资三个事业版块为主的战略发展框架,打造商用运
输设备及相关领域的控股集团。
二、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2016)京会兴审字第 62000086 号,担保人 2014 年度及 2015 年度的主
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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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5 年度)
表:担保人合并报表口径下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资产总计(万元) 2,043,887.50 2,241,648.32
负债合计(万元) 1,252,200.65 1,406,298.51
所有者权益合计(万元) 791,686.85 835,349.82
资产负债率(%) 61.27 62.74
流动比率 1.84 1.66
速动比率 1.29 1.11
营业收入(万元) 1,082,430.81 2,344,299.07
净利润(万元) -38,854.48 39,912.75
净资产收益率(%) -4.91 4.78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万元) 9,027.68 18,813.67
说明:海翼集团于 2014 年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 年修
订)》后,公司将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
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公
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会计处理。
注:
(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4)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期末净资产
三、担保人资信情况
担保人是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国有独资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厦门市国资
委,资信状况优良。担保人近三年与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未曾发生严重违约行
为,与国内主要银行也保持着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最近三年在偿还银行债务
方面未发生违约。除此之外,担保人与各商业银行均保持密切合作关系,获得
了各商业银行大量授信额度。
2015 年 3 月 12 日,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基于新
一轮重组方案对海翼集团及其存续期内债券的信用水平进行评定并出具专项评
级报告,维持海翼集团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稳定。联合资信考虑新一轮重
组方案的审批跨期较长,目前重组结果仍不明确,对海翼集团的盈利能力和偿
债能力的影响程度有待进一步观察和评估。2015 年 12 月 22 日,联合资信将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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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5 年度)
翼集团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联合资信将持续跟踪重组方案的审批及执行进
度,并与海翼集团保持沟通,以便全面分析并及时揭示此事件对海翼集团信用
水平及其存续债券可能带来的影响。
四、担保人其他重要事项
(一)担保事项
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未到期的担保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担保对象 反担保
担保单位 担保方式 担保种类 实际担保金额
公司 企业性质 方式
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海翼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国有独资 连带责任保证 综合授信担保 无 30,000.00
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独资 连带责任保证 综合授信担保 无 65,000.00
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海翼物流有限公司 国有独资 连带责任保证 综合授信担保 无 10,000.00
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海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国有独资 连带责任保证 综合授信担保 无 10,000.00
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独资 连带责任保证 综合授信担保 无 150,000.00
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海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国有独资 连带责任保证 综合授信担保 无 10,000.00
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海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国有独资 连带责任保证 综合授信担保 无 70,000.00
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 厦工重工重工有限公司 国有独资 连带责任保证 综合授信担保 无 6,000.00
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海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国有独资 连带责任保证 综合授信担保 无 6,960.00
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海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国有独资 连带责任保证 综合授信担保 无 9,000.00
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海翼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国有独资 连带责任保证 综合授信担保 无 58,000.00
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海翼物流有限公司 国有独资 连带责任保证 综合授信担保 无 25,000.00
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海翼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国有独资 连带责任保证 综合授信担保 无 48,000.00
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海翼物流有限公司 国有独资 连带责任保证 综合授信担保 无 15,000.00
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厦工重工有限公司 国有独资 连带责任保证 综合授信担保 无 2,000.00
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海翼厦工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国有独资 连带责任保证 综合授信担保 无 9,000.00
合计 523,960.00
(二)其他重要事项
2015 年 2 月 3 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厦
门市国资委)、 中航机电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工业机电系统)、中航
通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中航工业通飞)共同签署《关于厦门海翼集
团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协议》,协议约定: 厦门市国资委将其持有海翼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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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5 年度)
50%的国有股权划转给中航工业机电系统、4%的国有股权划转给中航工业通
飞。截止本报告出具之日,上述相关事项尚未明确,存在不确定性。
五、新增担保人公司概况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政集团有限公
司签订《担保协议书》,新增厦门市政集团有限公司为“12 厦工债” 提供全额
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12 厦工债”的各期债券全部
到期后六个月止,担保范围涉及“12 厦工债”本金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及其他应支付费用。
公司名称:厦门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湖里区云顶中路 2777 号市政大厦 23 楼
法定代表人:陈飞铭
成立日期:2014 年 4 月 18 日
注册资本:壹佰柒拾陆亿叁仟玖佰玖拾柒万捌仟壹佰肆拾捌元肆角叁分
公司类别: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授权,运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
有资本;负责厦门市市政、交通企业基础设施建设,国有股权投资与资本运
作;政府重大市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融资,开展与其业主相关的以
资本为纽带的整合重组;其他与市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关产业的投资;承
担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交办或委托的其他业务;其他政府许可的产业投
资、运营管理。
股东结构:担保人是厦门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企业,由厦门市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厦门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对
担保人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出资及控股比例为 100%。
主营业务情况:城市供水及污水处理、城市燃气供应、垃圾回收发电、城
市市政工程施工、贸易等五大板块主业以及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场地及设
备租赁、咨询服务、酒店服务等相关副业。
六、新增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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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5 年度)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大信闽审宇 [2016 ]第 00224 号,担保人 2014 年度及 2015 年度的主要财务数
据和指标如下:
表:担保人合并报表口径下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资产总计(万元) 8,091,032.29 7,186,325.52
负债合计(万元) 6,037,627.31 5,223,447.99
所有者权益合计(万元) 2,053,404.98 1,962,877.52
资产负债率(%) 74.62 72.69
流动比率 1.48 1.75
速动比率 1.25 1.47
营业收入(万元) 612,378.46 504,545.24
净利润(万元) 19,214.36 21,189.39
净资产收益率(%) 0.94 1.08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万元) 14,082.82 15,638.89
注:
(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4)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期末净资产
七、新增担保人资信情况
担保人是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国有独资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厦门市国资
委,资信状况优良。担保人近三年与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未曾发生严重违约行
为,与国内主要银行也保持着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最近三年在偿还银行债务
方面未发生违约。截至 2015 年 9 月底,公司共获得各商业银行累计授信总额
108.00 亿元,尚未使用额度 43.70 亿元;公司与国内多家银行合作关系稳固,
间接融资渠道畅通。
根据联合资信 2016 年 4 月 20 日的《厦门市政集团有限公司短期融资券跟
踪评级报告》,确认维持厦门市政集团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稳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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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5 年度)
第九节 其他情况
一、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范围内有如下对外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是
担
担保 否
保 是否
担保 担保 是否 存
担保 是 担保逾 为关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起始 到期 已经 在
类型 否 期金额 联方
日 日 履行 反
逾 担保
完毕 担
期
保
“全程通”汽
车及工程机械 2015- 2016- 一般
12,553.60 否 是 411.14 是 否
金融网合作协 5-22 5-22 担保
议(说明 1)
工程机械金融
网按揭贷款回 2015- 2016- 一般
0.00 否 否 0.00 是 否
购担保(说明 5-22 5-22 担保
2)
工程机械按揭
2014- 2016- 一般
贷款合作协议 786.37 否 是 32.00 是 否
9-2 9-2 担保
(说明 3)
“票货通”融
资专项额度总 2015- 2016- 一般
1,820.00 否 否 0.00 是 否
协议(说明 12-2 5-7 担保
4)
融资租赁回购
2015- 2015- 一般
协议担保(说 0.00 是 是 762.31 是 否
6-19 8-19 担保
明 5)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
22,188.69
保)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
15,159.97
担保)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51,902.62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16,836.10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 31,996.07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10.40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
0
(C)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
0
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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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5 年度)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部分的金额(E) 0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0
说明 1:根据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以下简称光大银行)与
本公司(乙方)共同协商制定的《“全程通”汽车及工程机械金融网合作协
议》(协议编号 QCT-GC-2014-004)以及《“全程通”工程机械金融服务网实
行单一额度管理实施办法》:光大银行为本公司经销商提供不超过 6 个月年限
的银行承兑汇票授信,核定“回购担保额度”授信额度为人民币壹拾肆亿叁仟
柒佰伍拾万元,授信期限为 2014 年 5 月 22 日至 2015 年 5 月 22 日,本合同结
束日止甲、乙双方在有效期满后如未书面提出异议且有甲方对乙方的再次授信
(2015 年度授信编号:EBXM2015265ZH),则本协议自动延续。
本公司与光大银行签订的《“全程通”汽车及工程机械金融网合作协议》
延续至 2016 年 5 月 22 日。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经销商实际使用
该授信额度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 168,505,734.20 元,本公司根据风险敞口
提 供 的 回 购 保 证 余 额 为 125,536,013.94 元 ; 存 在 回 购 事 项 合 计 票 面 金 额
6,000,000 元,实际回购风险敞口金额 4,111,378.35 元。
说明 2:据光大银行(甲方)与本公司(乙方)共同协商制定的《“全程
通”汽车及工程机械金融网合作协议》(协议编号:QCT-GC-2014-004):光
大银行为本公司核定“汽车/工程机械全程通回购担保授信额度”的零售客户按
揭贷款回购担保授信额度为人民币伍亿元。按照上述协议内容,光大银行与本
公司的经销商签订按揭业务的从属协议,并约定贷款担保方式为:借款人所购
汽车/工程机械抵押+乙方及乙方经销商对按揭贷款所售汽车/工程机械回购担保
+乙方 及乙 方经 销商 合计 按不 低于 贷款余 额的 15% 比例 缴存 保证 金(乙方
10%、乙方经销商 5%)。如合作项下贷款月末关注率连续三个月超过 15%,关
注率每增加 1 个百分点,则乙方保证金缴存比例相应提高 1 个百分点。光大银
行向购买本公司产品且符合光大银行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含自然人和购买工程
机械的企业法人)发放按揭贷款,按揭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车辆价款八成,贷
款期限最长为三年。其中:上汽车牌照的车辆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实际成交价
格的七成;不上汽车牌照的机械设备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实际成交价格的八
成;其中单价在 40 万元<含>以内的,贷款期限最长为 24 个月。在授信额度
内,本公司和本公司的经销商共同承担本协议项下借款人利用光大银行按揭贷
款所购本公司生产或销售的工程机械产品的回购担保责任。经销商无法履行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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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5 年度)
购义务时,由本公司履行回购义务;同时本公司经销商向本公司为借款人提供
的回购保证提供反担保。
上述协议签署后,本公司仍对之前与光大银行签订的原额度项下已发生未
到期的按揭贷款继续承担回购担保责任。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实际使用光大银行提供的回购保证余额
为 0.00 元,宽限期内逾期本金为 0.00 元,未发生回购事项。
说明 3: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以下简称中邮储蓄
银行)与本公司(乙方)共同协商签署的《经营性车辆按揭贷款补充合作协议
(总对总)》(合作协议编号:JYXCL2013008):中邮储蓄银行为本公司核定
的“经营性车辆按揭贷款合作额度”总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期限为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9 月 2 日,到期后若双方均无异议,则协议到期日自动顺延,直
至双方协议终止合作。在此合作额度及期间内,中邮储蓄银行向经本公司或本
公司经销商推荐、购买本公司及其分子公司生产的经营性车辆、且符合中邮储
蓄银行贷款条件的客户发放经营性车辆按揭贷款。每辆经营性车辆的最高贷款
金额及期限不得超过中邮储蓄银行的内部控制规定。经营性车辆按揭贷款采用
组合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下列 5 种担保方式的组合):(1)由客户以其购
买的本公司生产或销售的经营性车辆提供抵押担保。(2)由本公司经销商提供
回购担保。(3)由本公司提供回购担保。(4)本公司经销商在其所在地中邮
储蓄银行分支机构存入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在发生约定情况时,中邮储蓄银行
有权直接扣收该保证金,经销商保证金比例由从属协议具体约定。(5)本公司
在中邮储蓄银行主办行存入保证金,在发生约定情况时,中邮储蓄银行主办行
有权直接扣收该保证金。在合作额度内,本公司的经销商为借款人贷款提供回
购保证,经销商无法履行回购义务时,由本公司履行回购义务;同时本公司经
销商向本公司为借款人提供的回购保证提供反担保。
本协议到期或解除后,本公司对中邮储蓄银行在合作有效期内发放的贷款
仍承担本协议约定的回购担保等责任。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实际使用中邮储蓄银行提供的回购保证
余额为 7,863,674.34 元,宽限期内逾期本金为 319,957.80 元,未发生回购事
项。
说明 4:根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乙方,以下简称中国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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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5 年度)
行厦门分行)与本公司(甲方)于 2015 年 12 月 2 日签署的《“票货通”融资
专项额度总协议》(协议编号:FJ4006220150831):本公司从与中国银行厦门
分行签署的编号为 FJ4006220150756 的《授信额度协议》中切分 30,000 万元的
授信额度用于中国银行厦门分行的“票货通”融资产品,切分的金额统称为
“票货通业务专项额度”,专用于中国银行厦门分行及相关分支机构向本公司
指定的经销商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按照上述协议内容,本公司(甲方)、中国
银行厦门分行主办行(乙方)、经销商(丙方)与中国银行厦门分行协办行
(丁方)签署《“票货通”融资服务四方协议》:中国银行厦门分行及其分支
机构为本公司指定的经销商在中国银行厦门分行为其核定的专项额度内开立银
行承兑汇票(只能用于经销商购买本公司的产品),经销商在中国银行厦门分
行协办行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时存入的保证金不低于票面金额的 30%。本公司承
担该“票货通”项下无条件敞口保证金差额及相应罚息的回购责任。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经销商实际使用该专项额度开具银行承
兑 汇 票 为 26,000,000.00 元 , 本 公 司 根 据 风 险 敞 口 提 供 的 回 购 保 证 余额 为
18,200,000.00 元,但未发生回购事项。
说明 5:根据厦门海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甲方,以下简称海翼租赁)与本
公司(乙方)于 2015 年 6 月 23 日签署的编号 CCREFL-XG-201506-00001 号
《回购协议》,协议约定:本公司就海翼租赁与银川逐鹿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承租人)于 2015 年 6 月 19 日签署的编号为 ZLD-201506-17056 与
ZLD-201506-17057 《 融 资 租 赁 合 同 》、 编 号 为 ZLD-201506-17056 与 ZLD-
201506-17057《产品购买合同》提供回购担保。即自《融资租赁合同》生效之
日起,由于承租人不履行与甲方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规定的按时足额偿还
租金义务,且当租赁期间到期时承租人仍有拖欠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等款项时,
甲方有权要求本公司在承租人出现前述情形后五个工作日内代承租人向甲方支
付前述《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所有逾期租金和未到期租金中的剩余本金额、
设备残值留购费、所有已产生的违约金等应付款项,支付完毕上述款项后,甲
方向乙方转移设备所有权,由乙方自行向承租人追偿,甲方不承担向乙方实际
支付租赁设备的义务。本公司根据协议提供的回购保证余额为 0 元,实际支付
的回购金额为 7,623,134.26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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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5 年度)
二、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大额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列示如下:
标的额 案件进展情
原告 被告 案由 受理法院
(万元) 况
2015 年以前
厦门 厦工 机
河北厦中机械 买 卖 合 同 厦门市中级人
械股 1,990.00 一审未判决
销售有限公司 纠纷 民法院
份有限公司
厦门 厦工 机 临沂旺力工程
买 卖 合 同 厦门市中级人 终 审 判 决,
械股 机械成套设备 1,385.78
纠纷 民法院 强制执行中
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厦门 厦工 机 鹰潭厦工机械
买 卖 合 同 福建省高级人
械股 份有 限 销售服务有限 6,778.60 一审未判决
纠纷 民法院
公司 公司
厦门 厦工 机 本 公 司 一审
济南百世工程 买 卖 合 同 厦门市中级人
械股 份有 限 4,817.64 胜 诉 已 申请
机械有限公司 纠纷 民法院
公司 强制执行
福建 省三 明
厦工(三明)
市佳 禾机 械 买 卖 合 同 福建省三明市
重型机器有限 686.34 一审未判决
工业 有限 公 纠纷 中级人民法院
公司
司
2015 年度
厦门 厦工 机
济南百世工程 买 卖 合 同 厦门市中级人
械股 份有 限 2,189.59 一审未开庭
机械有限公司 纠纷 民法院
公司
青岛卡松工程
厦门 厦工 机
机 械 有 限 公 买 卖 合 同 厦门市思明区
械股 份有 限 333.45 一审未开庭
司、朱利伟、 纠纷 人民法院
公司
朱俊珍、刘架
十堰市建嘉工
贸有限公司、
许建、林鹭
厦门 厦工 机
祺、焦作市兴 买 卖 合 同 厦门市思明区
械股 份有 限 1,164.63 一审未开庭
泰隆机械有限 纠纷 人民法院
公司
公司、厦门市
信昱隆工贸有
限公司
徐州斯劳克工
厦 门 厦 工 机 程机械有限公
买 卖 合 同 厦门市思明区
械 股 份 有 限 司、史先虎、 1,309.36 一审未判决
纠纷 人民法院
公司 卢红、朱雪、
周荣华
28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5 年度)
厦门 厦工 机 临沂海雅特贸
买 卖 合 同 厦门市思明区
械股 份有 限 易有限公司、 1,499.20 一审未判决
纠纷 人民法院
公司 孟凡聪
厦门 厦工 机 海普诺(厦
买 卖 合 同 厦门市思明区
械股 份有 限 门)机电有限 102.15 一审未开庭
纠纷 人民法院
公司 公司
平顶山市神力
农机工程机械
有限公司、石
厦门 厦工 机
殿 卿 、 邓 淑 买 卖 合 同 厦门市中级人
械股 份有 限 1,380.54 一审未开庭
香、石大玮、 纠纷 民法院
公司
李伟伟、邓新
兵、李艳红、
裴秀霞
厦门 海翼 厦
海南云龙亿贸 买 卖 合 同 厦门市中级人
工金 属材 料 1,605.83 一审已胜诉
易有限公司 纠纷 民法院
有限公司
厦门 海翼 厦
上海长桥物流 仓 储 合 同 上海徐汇区人
工金 属材 料 2,105.90 一审未开庭
有限公司 纠纷 民法院
有限公司
三、相关当事人
2015 年度,本期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和资信评级机构均未发生变动。
四、其他重要事项
控股股东股权划转事项
2015 年 2 月 3 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厦
门市国资委)、中航机电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工业机电系统)、中航
通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工业通飞)共同签署《关于厦门海翼集
团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协议》,协议约定:厦门市国资委将其持有厦门海翼
集团有限公司 50%的国有股权划转给中航工业机电系统、4%的国有股权划转给
中航工业通飞。
截止 2016 年 4 月 25 日,上述相关事项尚未明确,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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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5 度)
(本页无正文,为《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5 年度)》之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