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代码:2016-037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交易所下发的
《关于对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
【2016】第 104 号)。接到问询函后,公司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函提出的有
关问题进了认真的核查及落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说明如下:
一、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42.56 万元,
且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连续三年为负,请说明公
司获得非经常性损益的背景、原因及相关会计处理。同时,在主营业务持续亏
损的情况下,请说明相关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是否存在重大减值风险、资产减
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一)我公司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金额 2014 年金额 2013 年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869.19 20.37 282.34
的冲销部分)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0.00 0.00 315.4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
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 617.82 1,316.68 285.54
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
7,860.11 14,137.30 15,742.81
费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270.00 0.00 0.00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0.00 17.56 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40.92 -142.58 -438.41
减:所得税影响额 2,374.71 3,563.59 3,807.3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39.34 422.94 134.32
合计 7,103.99 11,362.80 12,246.05
主要项目为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
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公司获得非经常性损益的背景、原因及相关
会计处理如下: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公司近三年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主要为处置机电园 B
区闲置土地损益、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原控投子公司大成新能源)损益、零星固
定资产处置损益。处置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以其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
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以其账
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异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公司近三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主要为公司
按规定从政府取得的各项补贴、奖励、扶持引导等资金。公司收到政府补助资金
后,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判断政府补助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与收益相
关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
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摊,计入当期损益。
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公司近三年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
费主要为公司收取的政府代建项目垫付资金形成的资金占用费,我公司按垫付款
平均余额为基数,按双方约定的利率收取,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因上述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或虽与生产经营相关,但由于其性
质、金额或发生频率较低,我公司将其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
(二)公司 2015 年度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金额及构成如下表所示:
表一:固定资产构成
单位:万元
项 目 固定资产净额
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总额 39318.06
母公司 10,323.42 房屋建筑物 18,229.32
港和建材 14,478.19 机器设备 2,800.90
按资产
按公司主要 港源水务 4,236.15 运输设备 486.30
类型分
分布 港龙石化 1,071.79 融资租入资产 16,954.28
类
固废处置 3,761.12 电子设备 90.41
中技新材 5,253.04 其他设备 756.85
表二:在建工程构成
单位:万元
在建工程账面价值 16,812.43
港龙码头改扩建工程 8,289.26
港和水泥筒仓 1,389.09
主要构成 中技厂房工程 2,590.10
中科激光厂房 4,468.01
根据公司长期资产减值政策,如果发现资产存在下述减值迹象的,则进行减
值测试:1)资产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推移或者正常使
用而预计的下跌。2)公司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
市场在当期或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3)市场利率或者
其他市场投资回报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
或其实体已经损坏。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6)
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
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损失)远远低于预计金额等。7)其他表
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报告期末我公司对主要类别的资产进行了减值迹象的判断,认为本公司各项
资产不存在重大减值风险,具体情况如下:
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类:报告期末我公司房屋建筑物类固定资产主要为办
公用房、生产用厂房等,报告期不存在建筑材料等成本大幅下跌的情况,且无将
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计划提前处置的房屋建筑物,报告期末我公司断定该类资产
不存在减值迹象。
固定资产-机器设备:报告期末我公司机器设备主要为子公司中技新材生产
用机器设备,报告期公司设备正常使用,无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计划提前处置
等情况,报告期末我公司断定该类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
固定资产-融资租赁资产:报告期末我公司融资租赁资产主要为售后租回的
母公司化工储罐、子公司港龙石化房产、子公司港和新材码头及部分生产用机器
设备和运输设备,报告期融资租赁资产使用情况良好,无闲置等情况,且融资租
赁业务中对该类资产进行了资产评估,报告期末我公司断定该类资产不存在减值
迹象。
在建工程:报告期我公司在建工程主要为港龙码头改扩建工程、港和水泥筒
仓、中技厂房工程、中科激光厂房。港龙公司拥有新区唯一的公共液体化工码头,
为公司带来了稳定收益和现金流,公司利用沿江开发上具有得天独厚的优越条件,
开发建设了港龙码头二期项目,设计年吞吐量 150 万吨;报告期港和新材筒仓、
中技厂房工程、中科激光厂房不存在房产建筑材料等成本大幅下跌的情况,相关
资产将在投入使用后释放产能,为公司带来收益和现金流,报告期末我公司断定
该类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
二、报告期末,你公司存货余额为 162,081.42 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 54.73%,
其中开发成本中麦德龙项目、丁卯南纬一路商品房项目预计竣工时间均为 2015
年,但截至报告期末,上述项目的年初年末开发成本金额未发生变化。请结合
存货构成、开发成本进展情况和开发产品销售情况说明存货余额上升的原因,
并说明麦德龙项目、丁卯南纬一路商品房项目目前进展情况,以及相关存货是
否存在跌价风险以及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一)报告期末,我公司存货余额 162,081.42 万元,存货结构及上年同期
变化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期初账面价值 同比变化情况 变动率
原材料 820.13 6,703.86 -5,883.73 -87.77%
库存商品 569.15 3,071.77 -2,502.63 -81.47%
周转材料 122.32 -122.32 -100.00%
生产成本 23.62 2,606.23 -2,582.61 -99.09%
开发成本 136,069.45 78,683.43 57,386.02 72.93%
开发产品 24,594.76 13,565.88 11,028.89 81.30%
委托加工物资 4.11 0.29 3.82 1317.24%
低值易耗品 0.20 0.15 0.05 33.33%
合计 162,081.42 104,753.93 57,327.49 54.73%
原材料、库存商品、生产成本的同比减少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出售控股子公司
大成新能源,合并范围变化,存货净减少约 1.1 亿元;开发成本同比增加,是因
为报告期在建的青年汇(已完工进度约 39.57%)、中央公园西区(已完工进度
约 15.24%)、龙湾国际(土地已取得,项目尚在设计阶段)、丁卯公租房(已
完工进度约 43.70%)、经纬大厦(土地已取得,项目尚在设计阶段)、张许地
块二期(已完工进度约 62.08%)等房产项目加大投入量;开发产品同比增加主
要因为报告期中央公园东区完工结转,当期约形成销售 34.45%,未销售部分计
入开发产品。
(二)麦德龙项目总投约 1.07 亿,2012 年度建成投入使用,在投资性房地
产科目核算。2014 年度应承租方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要求,对室内场
平重新修整,报告期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尚未对工程进行验收,发生的
成本暂时在开发成本科目归集,待工程验收合格后结转投资性房地产。
丁卯南纬一路商品房项目为公司开发的安置房项目,2014 年度因配套建设
的社区物业用房面积与规划面积存在差异,公司经协调,在 2014 年度补建差额
部分的社区物业用房,发生的成本暂时在开发成本科目归集,待工程完工验收合
格后结转开发产品。
(三)如上表所示,报告期末我公司存货主要为开发成本、开发产品,主要
构成如下:
(1)主要开发成本 单位:万元
开发成本项目名称 预计总投资 年末余额
青年汇 92,717.00 36,688.59
中央公园 75,000.00 11,433.09
经纬大厦 16,500.00 5,790.12
龙湾国际 53,500.00 15,629.98
丁卯公租房 51,649.00 22,571.87
张许地块二期 87,238.00 40,835.28
合计 - 132,948.93
(2)主要开发产品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竣工时间 年末余额
逸翠园 2012.11 845.87
张许地块 2014.06 1,553.99
四海家园高层 2012.03 109.75
四海家园邻里中心 2012.03 913.00
魏家墩安置小区 2013.05 1,974.75
中央公园东区 2015.12 19,158.83
合计 24,556.19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末我公司开发成本、开发产品主要为房地产在建或已完
工项目。报告期公司在项目及产品的差异化定位上做文章,继续推进在手项目;
创新营销模式,积极应对市场变化,通过全方位宣传,打造出“2077 系地产”
项目品牌;2015 年底房地产市场已逐渐回暖,我公司房地产项目销售价格稳中
有升,各在建或完工项目建设、销售正常进行中,报告期末镇江房产市场不存在
重大变化,我公司判断报告期末存货不存在跌价风险。
三、报告期内,你公司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占营业成本比例为 56.63%,
且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比重同比增长 76.91%,请说明本期前五大供应商与公司是
否存在关联关系、与去年同期前五大供应商是否存在重大变化,若存在,请说
明变动原因。
(一)2015 年度报告期我公司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如下: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万元)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 江苏九鼎环球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3,310.39 15.70%
2 中建一局集团第一建筑有限公司 12,590.01 14.85%
3 镇江市国土资源局 11,000.00 12.98%
4 镇江格兰春普化工有限公司 5,673.92 6.69%
5 江苏中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5,431.33 6.41%
合计 -- 48,005.65 56.63%
上述供应商与我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2014 年度报告期我公司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如下: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万元)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 江苏九鼎环球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3,887.51 12.47%
2 镇江市国土资源局 6,915.81 6.21%
3 镇江格兰春普化工有限公司 5,743.37 5.16%
4 江苏中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5,213.46 4.68%
5 天津市广路通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3,881.27 3.49%
合计 -- 35,641.42 32.01%
报告期公司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占营业成本比例为 56.63%,较上年度前
五大供应商采购比重同比增长 76.91%,主要为报告期报告期前五大供应商采购
金额较上年度增加 34.69%,而营业成本较上年度减少 23.87%;
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增加主要为房地产类供应商采购金额较上年度增加,
原因为 2015 年度开发完工结转开发产品项目金额大于 2014 年度,采购金额也较
2014 年度上升。
前五大供应商结构与上年度相比有较大变化,主要为上述原因造成的房地产
供应商采购金额加大。
四、报告期内,公司全部资产现金回收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期末资产总额)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了 400.96%,销售现金比率(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额/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了 586.15%,请分析变动原因
并说明公司近三年的收入确认政策以及应收账款信用政策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一)报告期内,公司全部资产现金回收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期末资产总额)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了 400.96%,主要原因为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从 2014 年度的 6,633.32 万元大幅上升至 2015 年度的 31,899.13
万元,同比上升约 380.89%,变动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变动情况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化情况
6,633.32 31,899.13 25,265.81
主要变动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变动情况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13,701.34 144,469.17 -30,767.8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76,661.23 119,671.40 -43,010.17
支付的各项税费 6,939.61 16,878.51 -9,938.90
2015 年度公司因出售大成新能源股权,合并范围变化,及房地产市场处于
调整期,房地产投资较上年增速放缓,相关建材产业受此影响,生产销售下滑,
公司 2015 年度营业收入同比下降,报告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
下降 30,767.83 万元(其中工程类收入回款减少 6411.07 万元、混凝土销售回款
增加 7769.96 万元、大成新能源回款 19233.56 万元、商贸物流类回款减少
12677.98 万元),但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 2014 年度下降 43,010.17
万元(其中其中工程类收入付款减少 7907.43 万元、混凝土销售付款减少 2770.75
万元、大成新能源付款 17898.17 万元、商贸物流类付款减少 12253.09 万元);
因 2015 年度收入下滑,2015 年度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 2014 年度下降 9938.90
万元。
(二)销售现金比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营业收入)与上年同
期相比上升了 586.15%,主要原因同上所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15
年度同比 2014 年度上升约 380.89%;而营业收入 2015 年度 107,770.79 万元,
同比 2014 年度 153,769.28 万元下降 29.91%,主要为 2015 年度房地产及相关建
材行业处于调整期,当年营业收入较 2014 年度下滑,2015 年度出售控股子公司
大成新能源,合并范围变化也造成合并收入下降。
(三)公司近三年的收入确认政策以及应收账款信用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
五、2015 年 12 月 30 日,你公司披露了《关于转让部分债权的公告》,将因
承建安置房项目形成对镇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的部分应收账款账面金额 2 亿元转
让给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但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债权转让合同尚
未正式签署,请说明公司在年报中披露上述债权出售日为 2015 年 12 月 30 日以
及相关资产产权、债权债务已全部转移的原因,并说明相关会计处理是否合规。
(一)2015 年 12 月 30 日,我公司披露了《关于转让部分债权的公告》,
将因承建安置房项目形成对镇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的部分应收账款账面金额 2 亿
元转让给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015 年 12 月 30 日,我公司与江苏省
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转让人\原债权人):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人\新债权人):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丙方(债务人):镇江新区管委会
一、转让标的
1、本协议项下的转让标的为甲方与丙方签署的商务合同项下甲方对丙方拥
有的、丙方尚未归还的金额为人民币贰亿元整的应收账款债权。
转让金额合计【人民币贰亿元整】(¥200,000,000.00)。
2、转让标的的应收账款债权包括其全部从属权利,但不包含任何应由转让
标的负担的费用、税费。
3、本协议生效且完成转让对价款支付后,应收账款债权归属乙方所有,丙
方应自本协议生效且完成转让对价款支付之日起按第七条约定开始向乙方按时、
足额偿还应收账款和代持费。
二、转让价款及其支付
1、本协议项下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对价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亿元整】
(¥200,000,000.00);乙方实际支付的转让对价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确认书为
准。
2、甲方应于收到确认书的当日向丙方出具应收账款转让通知书,说明应收
账款已经转让给乙方。丙方应根据本协议约定支付到期应收账款和代持费,并仅
限于支付给乙方。
3、转让对价支付的前提条件:
(1)甲方已根据本协议规定向乙方交付已经签署的相关商务合同原件及其
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
(2)编号为【ZJXT(2015-182)DGGF】的《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
债权投资单一资金信托合同》项下的信托已成立;
(3)就本协议项下应收账款债权的转让已经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办理
完毕登记手续;
(4)本协议已经生效。
4、转让对价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
乙方应于上述前提条件全部满足后的当日将上述转让对价支付至甲方指定
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
账号:
三、违约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或视为甲、丙方在本协议项下违约:
1、甲方、丙方在本协议、《债权确认协议》及其他与《江苏大港股份有限
公司应收账款债权投资单一资金信托合同》业务合作相关的协议中所做的声明不
真实或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做的承诺;
2、甲方、丙方终止营业或者发生解散、撤销或破产事件;
3、甲方、丙方违反了本协议的其它约定;
出现上述规定的违约事件时,乙方有权视具体情形分别或同时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甲方、丙方限期纠正其违约行为;
(2)有权就与违约行为相关的乙方已受让且丙方尚未向乙方按时足额支付
的应收账款、代持费要求丙方在乙方确定的付款日前向乙方(含付款日当天,以
乙方付款通知书为准)继续支付,同时有权要求丙方按照本协议第七条第 3 款支
付违约金;
(3)有权要求丙方立即清偿全部的应收账款债权和代持费金额;
(4)全部、部分中止或终止受理甲方、丙方在本协议以及在其他协议项下
的业务申请;
(5)要求丙方赔偿因其违约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乙方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四、协议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协议经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
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生效后,除法定事由或协议已有约定外,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
更或提前解除本协议。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应经各方协商一致。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各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各项补充、
修订或变更的书面协议,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未经各方协商一致,甲方、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不得转让。
5、若本协议提前解除或终止,丙方应无条件在乙方确定的付款日前(含付
款日当天,由乙方另行通知)向乙方支付如下款项:
乙方已受让但丙方尚未向乙方支付的应收账款和代持费。
公司已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收到了上述转让款 2 亿元。
(二)根据《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协议生效且完成转让对价款支
付后,应收账款债权归属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所有。报告期,我公司已
与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协议》,且收到了转让
价款,因此认定与上述债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在报告期内确认了该项
债权已经出售。
六、请说明公司子公司镇江港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及参股公司江苏大路
航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5 度分别亏损 5,299 万元、1,899 万元的具体原因。
(一)镇江港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简称港和新材)主要从事商品混凝土生
产销售,为房地产业的下游产业。2015 年度,房地产市场主要以去库存为主,
镇江市新开工房地产面积明显下降,建材行业竞争加剧,报告期港和新材业务价
量齐跌,出现较大亏损。港和新材 2015、2014 年度主营业务销售情况如下表: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产量(万方) 29.47 67.66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8,700.00 22,396.00
平均销售单价(元/方) 295.22 331.01
主营业务成本(万元) 9,203.00 21,064.00
平均单位成本(元/方) 312.28 311.32
销售毛利额(万元) -503.00 1,332.00
主营业务毛利率(%) -5.78% 5.95%
如上所示,产销量、销售价格因市场原因大幅下降,而单位成本因产量下降
固定成本单价上升,导致平均单位成本未有明显变化,销售毛利额出现倒挂。当
期销售费用 797.46 万元,主要为搅拌车运费;当期管理费用 585.02 万元,基本
与去年持平;当期财务费用 3,498.87 万元,主要为银行借款利息、占用母公司
资金利息;当期资产减值损失 917.44 万元,主要为坏账损失;当期营业外收支
净额 911.45 万元,主要为收取的客户单位逾期应收款利息。
(二)江苏大路航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大路航空)于 2015 年 5 月 4
日成立,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公司经营范围:产业投资;机场建设;机场管
理;场地设备租赁;房屋厂房租赁;咨询服务。我公司 2015 年度出资 30,000
万元,占江苏大路航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比例 30%。
2015 年度大路航空新设成立,尚处于筹建期,当年度收入约 301 万元,主
要是厂房租赁收入,主营业务尚在培育期,产能尚未得到释放,而筹建期成本费
用相对较高,主要构成为:投资性房地产等折旧摊销 842.16 万元、财务费用
553.22 万元、职工薪酬 286.91 万元、税金等 195.58 万元、办公费用 155.98 万
元、办公接待 151.78 万元。
七、报告期内,你公司销售营业利润率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 277.05%,请结
合公司收入成本构成、销售费用构成等情况说明销售营业利润率较上年同期变
化较大的原因,并结合同行业情况分析合理性。
(一)报告期我公司营业利润构成及与上年度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同比变化情况 变动率
营业收入 107,770.79 153,769.28 -45,998.49 -29.91%
营业成本 86,254.09 113,074.29 -26,820.20 -23.72%
营业税金及附加 4,604.64 2,476.88 2,127.76 85.90%
销售费用 3,337.58 1,819.54 1,518.04 83.43%
管理费用 8,292.98 7,614.05 678.93 8.92%
财务费用 11,567.08 24,342.00 -12,774.92 -52.48%
资产减值损失 -609.94 1,855.88 -2,465.82 -132.87%
投资收益 502.36 1,582.54 -1,080.18 -68.26%
营业利润 -5,173.28 4,169.18 -9,342.46 -224.08%
其中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2015 年度较 2014 年度有较大下滑,主要原因为,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构成及与上年度对比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产品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同比变化情况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房地产 37,267.41 29,487.24 55,600.24 33,574.90 -18,332.83 -4,087.65
租赁 922.50 509.30 756.53 509.84 165.97 -0.55
硅片及太阳能
6,751.99 7,664.72 15,620.69 19,523.81 -8,868.70 -11,859.09
组件
工程劳务 10,093.73 7,575.19 11,105.17 9,873.74 -1,011.44 -2,298.55
商贸物流及服
31,962.99 29,063.46 27,786.67 24,608.58 4,176.31 4,454.88
务业
混凝土销售 8,375.64 8,834.10 22,396.48 21,064.20 -14,020.84 -12,230.10
加汽块销售 1,117.06 1,621.16 2,012.66 2,202.89 -895.60 -581.73
小计 96,491.32 84,755.17 135,278.44 111,357.97 -38,787.13 -26,602.80
其他业务 11,279.47 1,498.91 18,490.84 1,716.32 -7,211.37 -217.41
合计 107,770.79 86,254.09 153,769.28 113,074.29 -45,998.49 -26,820.21
2015 年度房地产及相关建材行业处于调整期,当年营业收入较 2014 年度下
滑;2015 年度我公司出售控股子公司大成新能源,合并范围变化也减少了当年
的营业收入;2015 年度公司加大应收款回款力度,与新区管委会的应收款大幅
下降,当年度其他业务收入中收取的新区管委会的资金占用费也大幅下降。
2015 年度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度上升 85.90%,主要原因为我公司魏家墩
房产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退税 3,430.06 万元,在 2014 年度营业税金及附加中冲
回,造成 2014 年度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发生额下降。
2015 年度销售费用较上年度上升 83.43%,主要原因为公司 2015 年度加大房
地产项目广告宣传,相应广告宣传及人工费用上升。
2015 年度财务费用较上年度下降 56.24%,主要原因为我公司加大应收账款
回款力度,及定向增发募集资金 8.8 亿到位,2015 年度融资规模较上年度下降,
且 2015 年度处于贷款利率下行期间,融资成本下降,财务费用下降。
2015 年度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度下降 132.87%,主要原因为我公司加大应收
账款回款力度,2015 年度应收账款较上年度有大幅度下降,当期计提的坏账损
失减少。
2015 年度投资收益较上年度下降 68.26%,主要原因为 2014 年度公司参股企
业中节能分红 1,586.07 万元,2015 年度投资收益无此项目,2015 年度投资收益
主要为出售控股子公司大成新能源产生的投资收益 944.37 万元、权益法核算长
期股权投资收益-442.01 万元(主要为按持投比例计算的参股公司大路航空当年
度亏损)。
(二)依据公司收入、成本构成的特点,沪深两市的全部上市公司中并没有
一家与公司业务相似度较高的可比对象。
八、你公司年报合并财务报表注释 48-所得税费用中披露报告期内未确认递
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为 1,199 万元,请补充
披露公司报告期内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
明细。
我公司年报合并财务报表注释 48-所得税费用中披露报告期内未确认递延
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为 1,198.74 万元,其中主
要为子公司港和新材 1,127.55 万元,子公司大港物流 71.30 万元,全部为当期
未予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子公司港和新材当期未予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 49,847,811.21 -
子公司大港物流当期未予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 3,726,824.92 -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备注
2019 5,620,649.45 -
2020 47,953,986.68 -
九、你公司年报合并财务报表注释 1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中
披露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其他期末余额为 5,704 万元,请说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其他的性质及变动原因。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其他明细、性质及形成原因如下:
母公司(大港股份):母公司开发的紫竹苑、魏家墩项目,因尚未按预估成
本全额支付工程款,施工单位发票未全部开具到位,且按镇江新区管委会要求,
工程决算须报送镇江新区审计局终审,终审报告尚未定案,所以以前年度列支的
主营业务成本中 5,660.91 万元未能开票结算,本年度补缴企业所得税形成可抵
扣暂时性差异,待收到发票年度在应纳税所得额中予以抵扣。
子公司(港龙石化):2010 年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调增其他收入-其他应付
款中三年以上应付未付的款项(其中三龙公司 43 万元,推进办 0.47 万元),三
龙公司为支付的投资款多余的款项,计入其他应付款;待实际支付年度在应纳税
所得额中予以抵扣。
特此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