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3 证券简称:金城医药 公告编号:2016-033
山东金城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5 月 14 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董
事会会议通知,因增加议案原因,董事会根据《山东金城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规定,于 2016 年 5 月 18 日以紧急通讯方式向各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补充通知。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16 年 5 月 19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赵叶青先生主持。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议案和表决、通过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成
就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预留限制性股票 19 名激励对象所持限制性股票第一期
解锁条件已经满足,根据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按照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办理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事宜。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议案》。
为进一步符合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明确业绩承诺及补偿义务,山
东金城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淄博金城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锦圣投
资中心(有限合伙)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赵叶青、赵鸿富、张学
波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
《山东金城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与淄博金城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北京锦圣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之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三、备查文件
1、山东金城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独
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及独立意见;
4、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金城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5、山东金城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与淄博金城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锦圣投
资中心(有限合伙)签署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6、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金城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