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98 证券简称:好莱客 公告编号:临2016-037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 年 5 月 18 日,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6 年 4 月 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以及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议案及其他议案,公司第
二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
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2、2016 年 4 月 29 日,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广
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授予日、因公司股票除权、
除息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标的股票数量、授予价格时,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
原则和方式进行调整等办理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
3、2016 年 5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
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公司独立董事对
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说明
(一)关于授予价格的调整
2016 年 5 月 16 日公司实施了 201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
294,000,000 股为基数,向截至 2016 年 5 月 13 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股派发
现金红利 0.17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49,980,000.00 元。根据《广州好莱
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应对尚未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因发生“派息”进行的调整如下:
P=P0-V=14.17 元-0.17 元=14.00 元,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
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因此,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14.17 元/股调整为 14.00 元/股。
(二)关于激励对象人数和授予数量的调整
由于原激励对象蒋乾乾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 70 万股
限制性股票,故依据公司激励计划,对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公司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对象由 13 人调整为 12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数由
660 万股调整为 590 万股。
调整后的激励计划确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具体分配如下表: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 占目前总股本的
姓名 职务
(万股) 总数的比例 比例
周懿 总经理 294 45.23% 1.00%
林昌胜 副总经理 70 10.77% 0.24%
邓涛 财务总监 35 5.38% 0.12%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191 29.38% 0.65%
(业务)骨干(9 人)
合计 590 90.77% 2.01%
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调整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意见如下:
2016 年 5 月 16 日公司实施了 201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
294,000,000 股为基数,向截至 2016 年 5 月 13 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股派发
现金红利 0.17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49,980,000.00 元。根据《广州好莱
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经调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14.17 元/股调
整为 14.00 元/股。
由于原激励对象蒋乾乾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 70 万股
限制性股票,故依据公司激励计划,对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公司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对象由 13 人调整为 12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数由
660 万股调整为 590 万股。
以上调整符合《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授予数量及授予
价格的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
事项备忘录 1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2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3 号》及《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的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三)律师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好莱客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对象及
数量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
划的首次授予价格、对象及数量的调整以及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符合《公司法》、
《管理办法》、《备忘录 1 号》、《备忘录 2 号》、《备忘录 3 号》以及《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好莱客董事会确定的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符合《管理办法》、《备忘录 1 号》、《备忘录 2 号》、《备忘录 3 号》及《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
已经成就,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备忘录 1 号》、
《备忘录 2 号》、《备忘录 3 号》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就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有关调整事项及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