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黄金: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5-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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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88 证券简称:赤峰黄金 公告编号:临 2016-042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5月19日,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

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在内蒙古赤峰市新城玉龙大街金帝大厦B座1区公司会议室

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召开10日前书面传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杜宝峰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会议审

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核查<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

事项备忘录 1、2、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对《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3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3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的。

3、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

有关事项备忘录 1、2、3 号》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赤峰吉隆黄

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与股东大会批准的《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

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综上,监事会同意激励对象按照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获授相应额度的股票期

权。

特此公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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