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98 证券简称:好莱客 公告编号:临2016-035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 2016 年 5 月 8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
议于 2016 年 5 月 18 日上午 10 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沈汉标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书面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 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沈汉标、王妙玉、蒋乾
乾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016 年 5 月 16 日公司实施了 201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
294,000,000 股为基数,向截至 2016 年 5 月 13 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股派发
现金红利 0.17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49,980,000.00 元。根据《广州好莱
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应对尚未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因发生“派息”进行的调整如下:
P=P0-V=14.17 元-0.17 元=14.00 元,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
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因此,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14.17 元/股调整为 14.00 元/股。
由于原激励对象蒋乾乾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 70 万股
限制性股票,故依据公司激励计划,对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公司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对象由 13 人调整为 12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数由
660 万股调整为 590 万股。
由于本次激励对象之一林昌胜为董事沈汉标及王妙玉的近亲属,董事蒋乾
乾为本次原激励对象之一,三名董事均属于本议案的关联人回避了该议案的表
决。
但根据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董事会在办理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和解锁
股票等股东大会授权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事项时,仅因关联董事回避导致出席董事
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时,相关授权实施事项不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的授权,本次调整事项将不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5 月 2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好
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
告编号:临 2016-037)。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5 月
20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
见》。
(二)以 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沈汉标、王妙玉、蒋乾
乾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
规定以及公司 2016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
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 2016 年 5 月 18
日为授予日,授予 12 名激励对象 590 万股限制性股票。
由于本次激励对象之一林昌胜为董事沈汉标及王妙玉的近亲属,董事蒋乾
乾为本次原激励对象之一,三名董事均属于本议案的关联人回避了该议案的表
决。
但根据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董事会在办理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和解锁
股票等股东大会授权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事项时,仅因关联董事回避导致出席董事
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时,相关授权实施事项不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的授权,本次授予事项将不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5 月 2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好
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16-038)。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5 月
20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
见》。
三、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独立董事就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2、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有关调整事项及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20日
报备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