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星创业: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本次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5-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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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组前12个月内

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华星创业”或“上市公

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深圳公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

“本次重组”)并募集配套资金。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

连续对同一资产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

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

范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 年修订)》的要求,申万宏源证券

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上市公司本次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

进行了核查。

华星创业本次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核查如下:

1、设立华星创业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0日,上市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投资设立香港子公司的议案》,决定以自有资金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作

为公司从事海外通信技术服务产业的平台,注册资金为4,000万港元。

2、对杭州鸿宇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

2015 年 5 月 29 日,上市公司与魏广胜签订增资协议书,上市公司认缴杭州

鸿宇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新增注册资本,认缴出资 180 万元。实施增资后,

上市公司持有杭州鸿宇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60%股权。

3、对北京寅时科技有限公司增资

2015 年 11 月 27 日,上市公司与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各方签

订增资协议书,上市公司认缴北京寅时科技有限公司的新增注册资本,认缴出资

300 万元。实施增资后,上市公司持有北京寅时科技有限公司 3%股权。

4、收购远利网讯、明讯网络、鑫众通信各 1%股权

2015 年 8 月 25 日,上市公司分别与陈俊胡、李海斌、杨雷签订股权收购协

议,收购陈俊胡持有的远利网讯 1%股权、李海斌持有的明讯网络 1%股权、杨

雷持有的鑫众通信 1%股权,交易价格为分别为 207.81 万元、470.14 万元、561.48

万元。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持有远利网讯、明讯网络、鑫众通信 100%股权。

5、收购杭州华星博鸿通信技术有限公司32%股权

2015 年 7 月 24 日,上市公司与喻锋、沈长校、汪伟、朱美根、陈枫、王伟

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收购喻锋、沈长校、汪伟、朱美根、陈枫、王伟斌持有的

杭州华星博鸿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32%的股权,交易价格为 633.60 万元。收购完

成后,上市公司持有杭州华星博鸿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

除以上资产交易外,华星创业在本次重组前 12 个月内不存在其他资产购买、

出售行为。

上述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与本次重组购买的标的资产亦不属于同一或

相关资产,且不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控制,在计算本次重组是否构成重大资产

重组时无需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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