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资源: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5-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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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39 股票简称:西部资源 公告编号:临 2016-058 号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其持有的龙能

科技(苏州)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龙能科技”)85%股权转让给上海佳骏能

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骏能”),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9,500.00 万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2016 年 5 月 18 日,公司与佳骏能签署《龙能科技(苏州)有限责任公司股

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龙能科技 85%股权转让给佳骏能,转让价格为人

民币 9,500.00 万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龙能科技股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6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

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并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

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龙能科技(苏州)有限责任公司 85%股权的议案》。

(三)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已对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行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

调查。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 称:上海佳骏能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住 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 27 号 13 号楼 2 层

法定代表人:梁山

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 年 10 月 16 日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公关活动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展览展

示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核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自然人梁山持有佳骏能 90%股权,自然人梁田持有 10%股权。

(二)佳骏能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龙能科技自然人股东 HUANG BIYING

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

其它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持有的龙能科技 85%股权。

(一)交易标的概况

名 称:龙能科技(苏州)有限责任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 所:苏州工业园区娄葑华云路 20 号东坊产业园 B 区 2 幢

法定代表人:HUANG BIYING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22 日

营业期限:2011 年 12 月 22 日至 2061 年 12 月 21 日

2

经营范围:研发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隔膜、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并提

供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与技术转让;生产镍钴锰锂正极材料、锰酸锂正极材

料、锂离子电池组模块、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并提供相关

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核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龙能科技 85%股权,自然人 HUANG BIYING 先生持有 15%股权。

(二)交易标的权属状况说明

交易标的股权清晰,除公司于 2016 年 3 月向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申请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 4.70 亿元(含)的借款,将持有的龙能科技 85%股权作为本次

借款的担保物之一以外,不存在其他质押、冻结、司法查封等权利受到限制或禁

止转让的情形。

(三)有优先受让权的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龙能科技自然人股东 HUANG BIYING 先生声明就本次公司所转让的股权放弃

优先受让权。

(四)审计结果

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

了《龙能科技(苏州)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16]48130009 号),

截止到 2015 年 12 月 31 日,龙能科技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金 额

总资产 17,437.21

总负债 9,759.55

净资产 7,677.66

2015 年净利润 -2,098.80

(五)评估结果

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出具了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龙能科技(苏州)有限责任公

司85%股权而涉及的龙能科技(苏州)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评估报告》

(天兴评报字(2016)第0417号),评估基准日为2015年12月31日。本次评估采

3

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11,375.81 12,063.85 6.05

非流动资产 6,061.41 8,358.42 37.90

固定资产 1,455.18 1,950.52 34.04

在建工程 210.85 210.85 -

无形资产 4,121.90 5,923.88 43.72

其中:土地 1,069.04 1,066.62 -0.23

其他 273.48 273.17 -0.11

资产总计 17,437.22 20,422.27 17.12

流动负债 9,409.55 9,409.55 -

非流动负债 350.00 350.00 -

负债总计 9,759.55 9,759.55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7,677.67 10,662.72 38.88

根据评估结果,龙能科技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为10,662.72万元,公司

所持有的85%股权对应的市场价值为9,063.31万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合同主体

转让方:西部资源,持有龙能科技85%的股权

受让方:佳骏能,受让龙能科技85%股权

(二)交易价格:

在参考评估值的基础上,经双方充分协商,最终确定本次交易的总价款为人

民币9,500万元。

(三)支付方式及期限:

根据双方约定,佳骏能向公司支付的人民币4,000.00万元诚意金作为首期股

权转让款;本协议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4,500.00万元;在工商登记变更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支付剩余价款人民

4

币1,000.00万元。

(四)债权债务处置

1、本协议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公司解除对龙能科技85%股权的质押。首期

和第二期股权转让款中的人民币1,500.00万元应用于偿还上述股权所担保的借

款本息、以解除其质押;

2、在股权转让工商登记变更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佳骏能应促使并协助龙能

科技归还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银行贷款,合计不超过6,000.00万元,以解除公司

的担保责任,并督促龙能科技向公司偿付欠款人民币160.00万元。

(五)其他主要条款

在向佳俊能转让龙能科技85%股权后,公司不会自行或许可第三方利用龙能

科技所拥有的技术、或基于其拥有的关键技术进行研发、生产或其他经营活动,

并会对该等技术保密;不会聘用龙能科技任何技术人员或高级管理人员,也不会

诱使龙能科技任何技术人员或高级管理人员从龙能科技离职、为第三方工作。

(六)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导致本协议解除的,除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之外,应向另一

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0万元。

五、出售资产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14 年,公司在搭建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时,以自有资金收购龙能科技股权

并向其出资,最终获得其 85%的股权,龙能科技主要从事正极材料、负极材料和

电解液等锂电池材料研发、生产及销售。

2015 年,随着新能源市场的爆发,带动上游碳酸锂及下游锂电池价格的上

涨,电池材料的成本增加,但其销售价格尚未相应体现,毛利率下降,加之其生

产规模较小,不具备规模效应和成本优势,龙能科技经营出现持续亏损,未来的

发展尚需大量的资金投入,而公司资金实力有限。

鉴于此,为优化转型后的新能源产业链,集中资金等优势,提升整体盈利能

力,公司将龙能科技进行剥离,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全体股东和投资

者的利益,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经公司初步测算,本次交易将实现投资收益约 2,800.00 万元。本次交易完

5

成后,公司不再持有龙能科技股权,将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公司对龙能科技的借款余额为 160.00 万元,实际累计

为其提供担保人民币 5,641.80 万元,无委托理财的情形。公司已与佳骏能在转

让协议中约定,在股权转让工商登记变更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佳骏能应促使并

协助龙能科技解除上述担保,以及督促其归还借款。

2015 年 11 月,公司与长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四川恒康签署《备

忘录》及《<备忘录>之补充条款》,拟以包括龙能科技 85%股权在内的资产与长

影集团拥有的部分土地资产的公司股权进行置换,四川恒康未来以转让其持有的

公司股份向长影集团购买公司置出的资产。截至目前,交易对方正在履行相关审

批流程,尚未取得正式的批复文件。按照《备忘录》约定,如所涉合作事宜最终

能得以实施,长影集团将取得公司不超过 6%的股权,而不实际拥有公司置出的

资产,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置出的资产内容进行调整,故本次出让股权不影响

其审批流程。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关于转让龙能科技(苏州)有限责任公司 85%股权的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与上海佳骏能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龙能科技(苏州)有限责

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4、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转

让所持有的龙能科技(苏州)有限责任公司 85%股权而涉及的龙能科技(苏州)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16)第 0417 号);

5、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龙能科技(苏州)有限责任公司审

计报告》(瑞华审字[2016]48130009 号)。

特此公告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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