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75 证券简称:美都能源 公告编号:2016-033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都能源”或“公司”)八届二十五次
董事会会议于 2016 年 5 月 18 日在杭州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
董事 9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闻掌华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
论研究,就下述事项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16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 8 届 22 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 2015 年 度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为 :“ 拟 以 现 有 总 股 本
2,451,037,50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06 元(含税),
共计分配利润 14,706,225.05 元。”
鉴于目前公司处于转型发展阶段,公司需留存充足收益用于未来发展。同时
为顺利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全部用于公司运营。
二、审议通过《公司拟不进行 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 2015 年12 月31 日,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9,927,406.74 元,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
524,932,510.75 元。经综合考虑,结合公司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及盈利水平,
经董事会审慎研究,公司不进行 2015 年度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合理性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取消并同意公司不进
行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