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洁股份:201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20 17:42:2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763 证券简称:汇洁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4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5 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6 年 5 月 5 日召开的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

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2016 年 5 月 5 日,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16,0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 64,800,000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其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再行分配。

2、本权益分派方案从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无发生变化,本次实施

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3、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16,00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70000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3.00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

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

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 5 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 年 5

月 26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6 年 5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 年 5 月

2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988 吕兴平

2 01*****952 林升智

3 01*****016 何松春

4 00*****019 雷涛

5 01*****413 龚敏高

6 01*****400 周猛

7 01*****401 胡大新

8 00*****607 熊雯

9 00*****174 熊玉莲

10 01*****440 季振中

11 01*****026 招永垣

12 00*****624 张艳霞

13 01*****090 林少华

14 01*****218 李婉贞

15 01*****095 董小英

16 01*****558 吴月慧

17 01*****402 曾宪国

18 01*****767 徐清海

19 17*****538 何喆

20 00*****116 刘铁兵

21 01*****883 袁信

22 01*****006 黄绘

23 01*****623 刘惠琴

24 01*****581 林晓文

25 01*****711 廖坚明

26 01*****576 林乾华

27 01*****313 林燕华

28 01*****954 方旭唐

29 01*****321 林苗

30 01*****784 林雪柔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 年 5 月 12 日至登记日:2016 年 5

月 2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栋33层

咨询联系人:李芳

咨询电话:0755-82794134

传真电话:0755-88916066

六、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 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决议;

3.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9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汇洁股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