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 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16-05-018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5年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6年4月5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6年4月6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
一致;该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本次权益分派
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95,969,168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
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先按每10股派0.5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
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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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交税款0.1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由原来的 14.41 元/股调整为 14.36 元/股。
二、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5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5月26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5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年5月2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证券账户 股东姓名
1 01*****012 邱醒亚
2 00*****459 金宇星
3 08*****911 大成创新资本-兴业银行-兴森资产管理计划 1 号
4 08*****913 大成创新资本-兴业银行-深圳市国能金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 00*****011 晋 宁
6 01*****959 叶汉斌
7 01*****554 柳 敏
8 01*****803 刘 愚
9 01*****865 严学锋
10 01*****365 欧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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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00*****646 陈 岚
12 01*****511 伍晓慧
13 01*****582 唐飞跃
14 01*****956 马莉岩
15 01*****104 王 燕
16 00*****603 劳永勋
17 01*****360 俞 治
18 01*****484 廖 明
19 01*****062 王 剑
20 00*****195 宫立军
21 01*****086 魏先跑
22 01*****449 唐光红
五、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路科技园工业厂房25栋1段3层
联 系 人:陈岚 王渝
咨询电话:0755-26074462/26062342
传真电话:0755-26051189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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