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18 证券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16-049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6 年 5 月 19 日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 2016 年 5 月 18 日至 2016 年 5 月 1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18 日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5 月 19
日下午 15:00 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6 年 5 月 12 日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教工路 18 号欧美中心 B 座 19 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任潮龙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会议的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合计共 7
人,代表 979,706,676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54.3017%。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有 4 人,代表股份数
979,697,876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54.301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8,8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05%。
2、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2015 年董事会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979,706,67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股数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
况为:同意股数 294,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0300%;反对股数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股数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
(二)审议并通过了《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979,704,87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998%;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股数 1,8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的 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
况为:同意股数 292,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0298%;反对股数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股数 1,8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0002%。
(三)审议并通过了《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5 年度公司实施如下分配预案:不分派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公
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979,704,87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998%;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股数 1,8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的 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
况为:同意股数 292,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0298%;反对股数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股数 1,8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0002%。
(四)审议并通过了《2015 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979,704,87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998%;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股数 1,8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的 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
况为:同意股数 292,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0298%;反对股数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股数 1,8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0002%。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 201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 2016 年度的审计工作,
年报及内控审计报酬总计 200 万元,不含差旅费。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979,704,87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998%;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股数 1,8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的 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
况为:同意股数 292,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0298%;反对股数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股数 1,8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0002%。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下属控股公司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及下属控股公司融资的需要,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以下担保事项:
1、担保概述
(1)本公司为下属控股公司(含控股公司为其下属控股公司、下属控股公
司之间)后续提供总计不超过 43.72 亿元担保(含到期续保和新增担保),公司
对下属控股公司累计担保总额(含已发生的担保)不超过 114.72 亿元。
(2)提请股东大会在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
范围内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
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形)。
(3)在不超过担保总额的情况下,如担保对象实际发生的担保超过预计的
担保额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超出部分的担保事项进行审议。如担保对象出
现贷款逾期或重大诉讼超过其净资产 50%的情形,在超出已经审批的担保额度以
外的担保仍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担保对象为非全资子公司的,小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
(5)以上担保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担保明细
(1)为青岛嘉凯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融资担保 100,000 万元,用于青岛
项目地块建设。
(2)为张家港嘉凯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融资担保 70,000 万元,主要用
于张家港项目的开发建设。
(3)为武汉巴登城投资有限公司融资担保 7,200 万元,主要用于巴登城项
目的开发建设。
(4)为湖州太湖温泉度假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20,000 万元,用于湖州酒店
物业贷款。
(5)为浙江名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计 40,000 万元
(含为浙江商达物资有限公司担保,含浙江万振能源有限公司担保以及名城实业
为其子公司担保),主要用于贸易经营业务。
(6)为嘉凯城集团城镇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融资担保 200,000 万元(含为
嘉凯城城镇化建设发展(余杭星桥)有限公司担保,含为嘉凯城城镇化建设发展
(余杭闲林)有限公司担保,含为嘉凯城城镇化建设发展(绍兴袍江)有限公司
担保,含为嘉凯城城镇化建设发展(淳安)有限公司担保,含为嘉凯城城镇化建
设发展(慈溪坎墩)有限公司担保,含为嘉凯城城镇化建设发展(常熟)有限公
司担保,含为嘉凯城城镇化建设发展(常州)孟河有限公司担保,含为嘉凯城城
镇化建设发展(常州)横林有限公司担保;含为嘉凯城城镇化建设发展(瑞安马
屿)有限公司担保,含为嘉凯城城镇化建设发展(永康古山)有限公司担保,含
为嘉凯城城镇化建设发展(绍兴钱清)有限公司担保,含为嘉凯城城镇化建设发
展(路桥金清)有限公司担保,含为嘉凯城城镇化建设发展(义乌廿三里)有限
公司担保,含为嘉凯城城镇化建设发展(温岭新河)有限公司担保,含为嘉凯城
城镇化建设发展(奉化溪口)有限公司担保,含为嘉凯城城镇化建设发展(玉环
坎门)有限公司担保,含为嘉凯城城镇化建设发展(温州开发区)有限公司担保,
含为嘉凯城城镇化建设发展(萧山瓜沥)有限公司担保),主要用于城镇发展开
发项目的开发建设。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979,704,87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998%;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股数 1,8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的 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
况为:同意股数 292,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0298%;反对股数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股数 1,8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0002%。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16 年与大股东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及融资计划,预计 2016 年与公司大股东浙江省商业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浙商集团”)发生以下关联交易事项:
1、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提请浙商集团为公司部分融资提供担保,公司根
据《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保管理办法》,按 1‰/月的担保费率向浙商集团
支付担保费,预计 2016 年公司需向浙商集团支付担保费总额为 5580 万元。
2、公司通过银行委托贷款和资金直接拆借方式向浙商集团借款,公司按不
高于 10.5%/年支付贷款利息,预计 2016 年需支付利息 49580 万元。
预计 2016 年与浙商集团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 55160 万元。
关联股东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国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124,152,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986%;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股数 1,8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的 0.001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
况为:同意股数 292,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2355%;反对股数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股数 1,8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0014%。
(八)审议并通过了《2015 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979,704,87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998%;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股数 1,8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的 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
况为:同意股数 292,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0298%;反对股数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股数 1,8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0002%。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谢瑾、周媛媛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
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
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
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