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有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19 19: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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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02 证券简称:同有科技 公告编号:2016-024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持股 5%以上的股

东杨永松先生减持股份的告知函,杨永松先生于近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

易系统,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40 万股。

公司于 4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中披露,因

个人资金需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 6 个月内,公司董事杨永松先生计划通过

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00 万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永松先生的减持

计划已执行完毕。

减持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份占

减持股数

股东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公司总股本

(股)

(元/股) 的比例

2016-05-04 50.87 1,000,000 0.4983%

2016-05-12 48.45 1,000,000 0.4983%

大宗交易

杨永松 2016-05-17 50.57 1,000,000 0.4983%

2016-05-19 49.96 400,000 0.1993%

合计 - - 3,400,000 1.6941%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姓名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33,690,156 16.79% 30,290,156 15.0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7,222,539 3.60% 3,822,539 1.90%

杨永松 份

有限售条件

26,467,617 13.19% 26,467,617 13.19%

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杨永松先生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杨永松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后,持有公司股

份比例为 15.09%,仍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备查文件

1、杨永松先生减持股份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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