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5-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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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长春经开 公告编号:2016-025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 年 5 月 1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长春市自由大路 5188 号开发大厦 22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28,059,03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27.53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平主持。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10 人,董事刘波先生因故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

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1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28,059,034 100.00 0 0.00 0 0.00

2、 议案名称:《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28,059,034 100.00 0 0.00 0 0.00

3、 议案名称:《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28,059,034 100.00 0 0.00 0 0.00

4、 议案名称:《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28,059,034 100.00 0 0.00 0 0.00

5、 议案名称:《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28,059,034 100.00 0 0.00 0 0.00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5 年度母公司实现的

净利润为 27,033,915.90 元,扣除 2014 年度分配现金股利 2,771,596.02 元,加

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822,536,480.23 元,提取盈余公积 2,703,391.59 元,报告期

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844,095,408.52 元。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15 年末总股本 465,032,88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 0.03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395,098.64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下一年度。本次分配利润占当年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合并报表的净利润的 30%。公司 2015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6、 议案名称:《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3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28,059,034 100.00 0 0.00 0 0.00

7、 议案名称:《2016 年度全面预算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28,059,034 100.00 0 0.00 0 0.00

8、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28,059,034 100.00 0 0.00 0 0.00

公司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支付其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人民币 95 万元,内部

控制审计报酬 47.5 万元。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吉林超远律师事务所

律师:侯育颉、唐胜君

4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方式、出席会议人员

资格、表决方式、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5 月 20 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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