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4 证券简称:元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9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2 日以书面方式向各董事发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本次
会议于 2016 年 5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参
加董事 5 人,实际参加董事 5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卢元健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全票通过了以下
决议:
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参与竞拍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为实现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同意全资子公司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
司以人民币 3,370 万元竞拍位于南平市延平区炉下镇陈坑瓦口工业园区
内的 300 亩土地使用权,相关税费依有关规定办理缴纳。
本次土地使用权竞拍,是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
端精制活性炭建设项目”内容之一。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 2016 年 2
月 1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公司先行使用自有
资金竞拍,如发行成功将使用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
参与竞拍国有工业用地使用权的公告》,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