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化纤:关于实施2015年度分红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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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新乡化纤 股票代码:000949 公告编号:2016--034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 2015 年度分红方案后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由不低于 4.21 元/股调整为不低于 4.18

元/股。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由不超过 23,752.97 万股调整为不超过

239,234,458 股。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26 日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该议案确定:“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

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有关该议案内容和审议通过

情况已分别于 2015 年 10 月 23 日、11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公告名称分别是《新乡化纤股份有

限公司第八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5—044)、《新乡化纤股

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5—055)。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第八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已获 2016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执行完

毕。该利润分配方案的有关内容、审议、执行情况已分别于 2016 年 4 月 1 日、

4 月 27 日、5 月 4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公告,公告名称分别是《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5—013)、《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

二十四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5—026)、《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

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15—030)。

根据公司 201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1,027,241,303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股权登记日为

2016 年 5 月 11 日,除息日为 2016 年 5 月 12 日。目前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已实施完成。

综上所述,因实施公司 2015 年度分红方案而发生除息,公司对本次发行价

格和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相应地调整为不低于

4.18 元/股(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每股股利)。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由不超过 23,752.97 万股调整为不超过 239,234,458 股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调整前的发行数量*调整前的发行价格÷调整后的发行价

格)。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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