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新乡化纤 股票代码:000949 公告编号:2016--034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 2015 年度分红方案后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由不低于 4.21 元/股调整为不低于 4.18
元/股。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由不超过 23,752.97 万股调整为不超过
239,234,458 股。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26 日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该议案确定:“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
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有关该议案内容和审议通过
情况已分别于 2015 年 10 月 23 日、11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公告名称分别是《新乡化纤股份有
限公司第八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5—044)、《新乡化纤股
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5—055)。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第八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已获 2016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执行完
毕。该利润分配方案的有关内容、审议、执行情况已分别于 2016 年 4 月 1 日、
4 月 27 日、5 月 4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公告,公告名称分别是《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5—013)、《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
二十四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5—026)、《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
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15—030)。
根据公司 201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1,027,241,303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股权登记日为
2016 年 5 月 11 日,除息日为 2016 年 5 月 12 日。目前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已实施完成。
综上所述,因实施公司 2015 年度分红方案而发生除息,公司对本次发行价
格和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相应地调整为不低于
4.18 元/股(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每股股利)。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由不超过 23,752.97 万股调整为不超过 239,234,458 股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调整前的发行数量*调整前的发行价格÷调整后的发行价
格)。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