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驼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上交所 2016-05-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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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

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

2、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职资格。新一届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

条件,同意关于新一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

独立董事:王泽力 李晓慧 胡晓珂

2016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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