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交大昂立 公告编号:2016-059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5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5日、2016
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上海交大昂立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定于2016年5月20
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
会议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 年 5 月 20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 1515 号大众大厦 3 楼牡丹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6 年 5 月 20 日
至 2016 年 5 月 2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审议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审议关于《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 审议关于《公司 2015 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
的议案》
4 审议关于《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5 审议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草案) √
的议案》
6 审议关于《公司 2016 年度财务预算(草案) √
的议案》
7 审议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
8 审议关于《公司 2016 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
的议案》
9 审议关于《公司 2016 年度聘请内控审计会计 √
师事务所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公司存货报损和坏账核销的议案》 √
11 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人选调整的议案》 √
12 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 √
的议案
13.00 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 √
案
13.01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13.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13.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13.04 发行数量 √
13.05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
13.06 锁定期安排 √
13.07 上市地点 √
13.08 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
13.09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安排 √
13.1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
14 审议关于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
预案的议案
15 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 √
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16 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17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 √
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8 审议关于公司与增资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 √
《增资协议》的议案
19 审议关于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
专用账户的议案
20 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6 √
年‐2018 年)>的议案
21 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事项 √
及相关主体出具承诺的议案
22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3 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4 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25 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 √
案
26 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具体内容披露于 2016 年 3 月 5 日及 2016 年 4 月 26 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2、议案 13、议案 14、议案 15、议案 16、议案 17、
议案 18、议案 19、议案 20、议案 21、议案 2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3、议案 7、议案 8、议案 9、议案 10、
议案 12、议案 13、议案 14、议案 15、议案 16、议案 17、议案 18、议案 19、
议案 20、议案 21、议案 22、议案 23、议案 24、议案 25、议案 2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530 交大昂立 2016/5/13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6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4:0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 165 弄 29 号 403 室
邮编:200050 联系人:欧阳小姐
联系电话:021-52383315 传真:021-52383305
(三)登记方式:
1、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本人身份证;如委托登记,需持
股东账户、委托人身份证及受托人身份证。
2、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
表人书面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也可于 2016 年 5 月 19 日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
或传真登记需认真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并附上五/(三)1、2 款所列的证明材
料复印件。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及代表的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2、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
3、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 700 号 A5 楼。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