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50 证券简称:华鹏飞 公告编码:(2016)032号
深圳市华鹏飞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5月18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5月17日至2016年5月1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8
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
5月17日下午15:00至2016年5月18日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的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南坑社区华鹏飞物流基地二楼
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京豫先生
6、出席 本 次会议的 股东 及股 东授权委 托的代理 人共 10 名 ,代表股 份
120,599,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679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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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 东 及 股 东 授 权 委 托 的 代 理 人 共 10 名 , 所 持 有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数 为
120,599,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679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为0名,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股东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4,60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519%。
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0,599,8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600,8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
2、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0,599,8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600,8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2
数的0%。
3、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0,599,8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600,8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
4、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20,599,8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600,8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
5、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20,599,8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600,8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
3
6、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1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120,59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99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600,3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下 股 份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89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0,599,8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600,8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0,59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99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600,2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下 股 份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87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
9、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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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120,599,8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600,8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燃、王峰
3、结论性意见: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
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华鹏飞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华鹏飞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鹏飞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六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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