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0 证券简称:金智科技 公告编号:2016-052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6 年 3 月 29 日
召开的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31,718,904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
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5 元;持有非股改、
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1.5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注];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
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 5 月 2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 年 5 月
25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6 年 5 月 2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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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 年 5 月 2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88 江苏金智集团有限公司
2 08*****445 东吴基金-宁波银行-东吴鼎利 56 号资产管理计划
3 00*****597 葛宁
4 00*****283 叶留金
5 01*****202 冯伟江
6 00*****666 朱华明
7 01*****495 郭伟
8 00*****454 贺安鹰
9 01*****481 丁小异
10 00*****337 徐兵
11 00*****545 陈奇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 年 5 月 16 日至登记日:2016 年 5 月
2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
根据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公
司发生派息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公司 2015 年度权益分派前公司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P0 为 7.36 元,根据上述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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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 计 算得出:公司 201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
7.36-0.15=7.21 元。
截止 2016 年 2 月 29 日,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可行权期
权已行权完毕,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将自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
行权期起实施,并尚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六、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发行数量调整
公司于2015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非公
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并已于2015年11月21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2016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根
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涉中国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的审计、评估结果及公司2015年
年度报告等最新情况,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进行了修订,并编制了《江
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
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发行价格调整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其中 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为,D 为每股派息/现金分红,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公司原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为 27.23 元/股,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得出:公司 201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调整为 27.23-0.15=27.08 元/股。
(二)发行数量调整
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将由 58,758,721 股相
应 调 整为 59,084,193 股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由 1,599,999,972.83 元调整为
1,599,999,946.44 元,均不超过 160,000.00 万元。调整前后各发行对象认购股份
数量、认购金额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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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调整前 本次调整后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方式 认购股份数量 认购股份数量
认购金额(元) 认购金额(元)
(股) (股)
1 上海昌颐新能源 现金 21,153,140 576,000,002.20 21,270,310 575,999,994.80
投资有限公司
2 建信基金管理有 现金 16,158,648 439,999,985.04 16,248,153 439,999,983.24
限责任公司
3 上海龙尊矿业投 现金 14,102,093 383,999,992.39 14,180,206 383,999,978.48
资管理有限公司
4 江苏金智集团有 现金 7,344,840 199,999,993.20 7,385,524 199,999,989.92
限公司
合计 58,758,721 1,599,999,972.83 59,084,193 1,599,999,946.44
计算公式为:调整后各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数量=各发行对象的认购金额/调整后
的发行价格 (各发行对象认购股份均取整数计算)。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将军大道 100 号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李剑、李瑾
咨询电话:025-52762230、025-52762205
传真电话:025-52762929
特此公告。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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