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时胜: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18 18: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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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77 证券简称:赢时胜 公告编码:2016-045 号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3.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4.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各项议案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

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且不包括持

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一、会议通知情况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年度股

东大会会议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4)已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刊登于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

二、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5 月 18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5 月 17 日至 2016 年 5 月 18 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5

月 18 日上午 0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5 月 17 日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5 月 18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 4068 号智慧广场公司 11 楼大会议室

3. 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唐球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6 名,其中受委

托代表 2 人,代表公司股份总计 64,716,8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全部

147,366,666 股份的 43.9156%;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 人,代表公司股份总计 12,209,35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的全部 147,366,666 股份的 8.2850%。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广东华商

律师事务所律师代表列席了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 年年度报告>和<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2015 年年度报告》和《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 2016 年 4 月 25 日中

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以同意 76,926,23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审议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结果:以 9,210,88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

总有效表决权的 1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

持总有效表决权的 0%),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

持总有效表决权的 0%)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在 2015 年度股东大会上作了年度述职。《独立董事 2015 年度

述职报告》详见 2016 年 4 月 25 日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

公告。

表决结果:以同意 76,926,23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审议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结果:以 9,210,88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

总有效表决权的 1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

持总有效表决权的 0%),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

持总有效表决权的 0%)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 2016 年 4 月 25 日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以同意 76,926,23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审议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结果:以 9,210,88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

总有效表决权的 1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

持总有效表决权的 0%),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

持总有效表决权的 0%)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 2016 年 4 月 25 日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以同意 76,926,23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审议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结果:以 9,210,88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

总有效表决权的 1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

持总有效表决权的 0%),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

持总有效表决权的 0%)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见 2016 年 4 月 25 日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

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

过。

表决结果:以同意 76,926,23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审议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结果:以 9,210,88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

总有效表决权的 1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

持总有效表决权的 0%),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

持总有效表决权的 0%)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16 年预计实现营业总收入 40,000 万元,预计增长幅度为 60%;预计实现

净利润 10,000 万元,预计增长幅度为 70%(上述对 2016 年财务预算并不代表公

司对 2016 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

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表决结果:以同意 76,926,23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审议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结果:以 9,210,88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

总有效表决权的 1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

持总有效表决权的 0%),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

持总有效表决权的 0%)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能够坚持独

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

责。为保证公司 2016 年度审计工作的稳健和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提名,独立董事审核同意,董事会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详见 2016 年 4 月 25 日中国证监会指定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以同意 76,926,23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审议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结果:以 9,210,88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

总有效表决权的 1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

持总有效表决权的 0%),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

持总有效表决权的 0%)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 2016 年 4 月 25 日中国证监会

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以同意 76,926,23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审议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结果:以 9,210,88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

总有效表决权的 1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

持总有效表决权的 0%),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

持总有效表决权的 0%)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调整 2016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详见 2016 年 4 月 25 日中国证监会指

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以同意 76,926,23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审议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结果:以 9,210,88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

总有效表决权的 1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

持总有效表决权的 0%),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

持总有效表决权的 0%)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议案》

此议案已经公司 201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并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了相关的文件。本议案属于特

别决议议案,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以同意 76,926,23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审议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结果:以 9,210,88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

总有效表决权的 1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

持总有效表决权的 0%),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

持总有效表决权的 0%)审议通过。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曦女士、刘宛红女士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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